案 情
2021年1月,南峰市鹿台区的甲公司因扩大经营的需要,拟发行公司债券融资。平远市凤凰区的乙公司的大股东兼法定代表人李某,也是甲公司的股东,为帮助甲公司销售债券,找到平远市金龙区丙公司的总经理吴某,要求丙公司帮忙购买甲公司的债券。
2021年4月,甲公司债券(3年期,年利率8%)正式发行。4月5日,甲公司与丙公司在南峰市鹿台区签订了《债券认购及回购协议》,约定丙公司认购甲公司5000万元债券,甲公司1年后以5500万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如逾期未回购,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1000万元的违约金。合同还载明,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纠纷,均应提交甲公司所在地的南峰市鹿台区法院解决。
4月8日,李某代表乙公司与丙公司在平远市金龙区签订了《担保合同》,约定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回购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提供“充分且完全的担保”。该担保合同载明:“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应提交平远市仲裁委员会解决。”在签约前,丙公司询问李某是否获得了股东会的同意,李某向丙公司提供了一份微信群聊天记录,显示李某曾就担保一事征求乙公司的其他两位股东张某、孙某的意见,二人均微信回复“无异议”。
同日,李某个人应丙公司的请求,就甲公司的回购义务向丙公司提供担保,并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丙公司曾向李某个人借款3000万元,将于2021年7月31日到期;到期后,丙公司可以暂不返还该借款,以此作为李某为甲公司的回购义务提供的担保。
2021年7月31日,丙公司未向李某返还该笔借款。
2022年4月,回购日期届至,甲公司未履行回购义务,丙公司沟通无果,向鹿台区法院起诉甲公司、乙公司,并提出诉讼请求一:甲公司履行回购义务并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诉讼请求二:乙公司对甲公司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甲公司在答辩期间提交了答辩状,认为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予以减少。乙公司在答辩期间也提交了答辩状,未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其在庭审过程中提出《担保合同》中存在仲裁协议,鹿台区法院对该案件无管辖权。乙公司的其他两位股东张某、孙某知悉该诉讼的消息后,向法院表示,依照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经过股东会决议,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的保证仅为李某的个人意思,未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李某则表示,虽没有召开股东会,但其通过微信聊天征求过张某和孙某的意见,他们均未表示反对,并提供了一份三人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的纸质打印件。李某表示,因为手机更换,其只能提供当时聊天记录截图的纸质打印件。丙公司另行向平远市金龙区法院起诉李某,请求确认李某对其享有的3000万元债权已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消灭。
后丙公司发现,乙公司本身已无有价值的财产,但其全资控股了主营建筑业务的丁公司。丙公司认为,丁公司长期与乙公司混用财务人员、其他工作人员和工作场所,账目不清,其财产无法与乙公司财产相区分,应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丁公司承揽的戊公司的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但戊公司尚未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1000万元,因此,丙公司希望丁、戊两公司一并承担责任。
案情分析:
一般在案例中,出现时间的,要稍微留意一下考查时效或者期限的可能。当然,这样命题的并不多。这是甲公司的住所地。这是乙公司的住所地。此主体身份非常特殊,他是乙公司的大股东兼法定代表人和甲公司的股东,即他是甲、乙两公司的股东。这是丙公司的住所地。本约定属于协议管辖。一般我们看到协议管辖,要习惯性地判断一下其是否有效。判断要素包括财产纠纷、约定地域、有联系。本案是就财产纠纷约定地域管辖,属于当事人所在地,故协议管辖有效。本约定属于仲裁协议。同样,我们也要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快速作出判断。判断要素包括财产案件、唯一仲裁委。本案属于财产案件,约定平远市仲裁委作为唯一的仲裁委,所以仲裁协议也是有效的。这样,本案中就形成了三个法律关系,即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债券认购及回购协议》、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担保合同》以及李某和丙公司之间的担保合同。注意这个担保的法律效果。被告是两个,一个和原告有管辖协议,一个和原告有仲裁协议。甲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应诉管辖。有仲裁协议的,要在首次开庭前提出。而乙公司提出的时间已经超过法定期间,其无权再提出异议了。注意!这两个股东在诉讼中是什么诉讼地位?如果是微信聊天记录,则属于电子数据,但打印出来后就丧失了电子形式,且本证据只是复印件,无法和原件、原物核对。这是另一个独立的诉讼。因此,本题中存在两个诉讼,丙公司诉甲、乙公司和丙公司诉李某。没有有价值的财产,可以理解为代位执行的法定条件,但并非代位权诉讼的法定条件。那么,丁公司就是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属于一人公司。这就涉及人格混同,刺穿法人面纱的问题。这句话给我们的信息是,戊公司是乙公司的次债务人,乙公司对戊公司有一笔到期债权。
问 题
1 关于乙公司在开庭过程中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2 在丙公司提起的诉讼中,张某和孙某是否有权提出乙公司《担保合同》无效的主张和证据?请说明理由。
3 请分析打印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并说明理由。
4 关于丙公司对李某提出的诉讼,请结合受理条件,分析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思考时间
问题及参考答案
1.关于乙公司在开庭过程中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对于乙公司在庭审过程中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法院应不予审查,对案件继续审理。本案中,乙公司主张《担保合同》中存在仲裁协议,实际上属于主管权异议,应在法院首次开庭前提出。乙公司在庭审过程中才提出异议,法院应不予审查,对案件继续审理。
2.在丙公司提起的诉讼中,张某和孙某是否有权提出乙公司《担保合同》无效的主张和证据?请说明理由。
在丙公司提起的诉讼中,张某和孙某无权提出乙公司《担保合同》无效的主张和证据。从本案的情况来看,张某和孙某并不是本案的原告和被告,且二人既不具备独立请求权,也和本案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本案第三人。二人要参加诉讼,应以证人的身份,但证人没有辩论权,故二人无权提出乙公司《担保合同》无效的主张和证据。
3.请分析打印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并说明理由。
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本身属于电子数据,但经打印,已经失去了电子形式,该证据以其内容证明案件事实,故属于书证,亦是电子数据的传来证据。
从内容上看,它证明了张某和孙某同意对外担保的事实,和待证事实之间具备关联性,经合法取得,对方当事人亦未对其真实性提出异议,故具备证据能力。
打印的截图系传来证据,在提交原件、原物确有困难时,可以只提交复制件、复制品。但由于该打印截图无法和电子数据原件核对,故其不得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关于丙公司对李某提出的诉讼,请结合受理条件,分析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如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则应受理此诉讼。
本案中,丙公司作为原告,其以李某为被告,诉至平远市金龙区法院,诉讼请求为“确认李某对其享有的3000万元债权已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担保合同关系,因此,当事人明确且适格。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是“丙公司可以暂不返还该借款”,丙公司起诉的请求虽然未必能够成立,但内容具体,且丙公司对此具有诉的利益。因丙公司和李某之间不存在仲裁协议,故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但题目中未明确李某的住所地,若丙公司起诉的法院系李某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则法院应受理此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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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儿们做对了吗?有哪里不懂,可以互相讨论
点个“在看”答应厚厚拿下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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