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司机一杯醉,亲人两行泪”

这些耳熟能详的话语

饱含着沉甸甸的责任

让我们一起牢记酒驾危害

守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案例曝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6年9月12日,刘某某驾驶鲁R7***D的小型轿车行驶至郭里镇太黄路时,被邹城市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刘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什么是酒驾、醉驾?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喝酒后驾驶机动车

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拒绝侥幸,守法出行

莫让酒杯变悲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供稿 | 邹城市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 | 江春燕

审核 | 刘 军

审发 | 王 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微信改版了

现在刷到我们的推文全凭缘分

大家记得把邹城网“设为星标”

来源:济宁公安交警

转发+ 提醒

关注邹城网,看精彩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