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彧蔚

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更是全方位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我国正式提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之后,绿色金融从前期试点培育阶段进入服务“双碳”目标高速发展时期。广州是我国最早建立绿色金融试验区的城市之一,处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布局之中,具备发展绿色金融的天然条件。

实践经验

国际经验。近年来,全球绿色金融在碳中和的大背景下迅速扩张,但是各个经济体的发展路径却大相径庭。欧盟成为全球绿色金融规则的主导制定者,不断更新《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法》,实行企业强制可持续披露,改良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推出欧盟绿色债券标准,把气候风险包含到银行业保险业审慎监管当中。美国走的是市场主导、政策摇摆的发展道路,依靠通胀削减法案撬动大量的低碳私人投资,ESG投资规模不断增大,但是美国国内多地限制机构绿色投资,多家大型金融机构退出净零联盟,联邦层面披露监管提案反复调整,政策连续性差。韩国、新加坡等亚洲经济体加快布局,韩国不断扩充全国碳市场,丰富碳金融产品,新加坡凭借碳税改革、债券发行补贴计划等创建起区域绿色金融枢纽,中国香港也推出绿色金融资助计划,加大可持续债券市场的规模。

就国际而言,ISSB(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发布全球可持续披露基准,NGFS(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不断产生气候风险分析工具,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推进跨境标准互认,各种可持续挂钩债券、转型债券、蓝色金融产品层出不穷。但是全球绿色金融也在不断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突出的矛盾是各国分类、披露规则不同,跨境标准互认难,洗绿问题屡禁不止;近几年来部分国际净零联盟解散,一些发达经济体的气候承诺出现回退,绿色金融从高速规模扩张转向更加重视可信度、实效性和风险控制的调整期。

国内经验。近五年,我国绿色金融依靠“双碳”目标,由原来的制度框架建立阶段进入到高质量、规范化发展的阶段。2020年,我国正式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开启了绿色金融服务气候治理的新阶段,同年五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气候投融资的定位。2021年,一系列重大举措相继出台,4月发布绿色债券认定口径规范,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央行系统阐述绿色金融“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理论框架,为整体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2022年,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压实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把绿色金融提升为国家重点的金融工作任务,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不断迭代加深。2024年,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推进绿色金融同转型金融协调发展。2025年,迎来标准建设里程碑,发布《绿色金融术语》和《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实现全链条统一分类。

体系建设中凸显问题

“双碳”目标之下,绿色金融成了促进地方产业结构低碳转型、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制度手段。广州是我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和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拥有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这样一个重要的碳基础设施,并且肩负着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南沙气候投融资试点两项改革任务,在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变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堵点。

标准体系存在衔接短板,转型金融落地阻力较大。目前,金融端标准和行业标准之间还存在着衔接上的差异。转型金融虽然发布了行业目录,但是配套的绩效核算、第三方核验、尽职免责等细则还不健全。部分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存在不敢贷、不愿贷的情况,生物多样性金融、蓝色金融等新兴领域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还处在试点阶段。

信息不对称,洗绿漂绿风险客观存在。企业碳核算口径不统一,企业碳排放、环境数据质量参差不齐,跨部门环境数据、碳排放数据共享缺乏,金融机构高度依靠企业的自报数据,核验成本较高。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独立性良莠不齐,选择性披露、漂绿现象的隐患不能完全消除。缺少基础数据造成金融机构风险定价的不确定性。

产品结构失衡,期限错配突出。目前,绿色金融仍然主要依靠绿色信贷,股权、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衍生品的发展比较缓慢。绿色项目一般投资周期长、前期回报低,银行负债主要为短期存款,存在明显的期限错配。绿色普惠供给不足,中小微企业难以获得匹配的金融产品,碳金融工具发展缓慢,碳资产的金融价值不能充分发挥出来。

市场化激励机制不足,政策协同有待加强。目前,绿色金融的发展大多依靠政策的推动,内生市场的激励还没有完全形成。绿色项目的外部环境收益不能被企业用来抵消融资成本的优势,差异化风险权重、不良容忍度、尽职免责的落实办法不够完善。财政、环保、产业、金融等各个部门之间存在着信息壁垒,很多项目商业可持续性较差,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对策建议

持续完善统一标准体系,推动绿转金融协同落地。推行金融标准和行业节能降碳、碳排放核算标准的深度对接,使国家绿色金融标准同广州产业能耗、碳排放核算地方规范相衔接。加快把汽车、建材等广州重点高耗能制造业纳入转型金融目录,细化转型绩效指标、核验程序,给本地传统制造业转型赋予明确的融资支撑。完善转型项目绩效监测、第三方核验、尽职免责细则,扩大转型金融试点范围。加强对于洗绿、漂绿行为的约束,制定转型金融业务尽职免责细则,消除金融机构对于转型金融业务的顾虑,实现风险防控与业务创新的平衡。

夯实数据基础设施,健全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推进企业、金融机构环境、气候信息披露改革,分阶段扩大强制披露主体范围,统一碳核算与报告口径。加强对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监管,建立失信惩戒制度,提高MRV(监测、报告、核查)数据的真实性,使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完善MRV体系,降低金融机构尽调成本。由政府牵头建立广州绿色金融大数据共享平台,打通生态环境、工信、市场监管、统计部门企业环境、能耗、排放数据,给金融机构提供合规的数据查询核验通道,缓解信息不对称。

丰富多层次产品体系,化解长期资金供给约束。做强绿色信贷,大力发展可持续挂钩贷款、转型贷款;做大绿色债券市场。大力培育和发展绿色股权、绿色引导基金,把更多的长期资本配置到绿色领域中来。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探索碳金融产品创新试点,丰富控排企业的碳价风险管理工具。创建企业碳评级体系,把碳评级结果嵌入银行授信审批,加大碳市场价格信号对实体经济的引导作用。

构建激励相容机制,强化多部门政策协同。优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研究把优质的绿色资产纳入到公开市场合格质押品当中。稳步研究差异化的资本监管政策,健全绿色金融配套细则。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以风险补偿、担保贴息为主,不直接干预市场的定价。创建跨部门常态化的协调机制,促使地方依照自身的资源状况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

深化对外开放,参与全球可持续金融治理。不断改善中欧等双边标准互认机制,稳妥开展跨境绿色投融资业务。持续深度参与全球可持续金融规则的制定,完善共建“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机制,输出中国绿色金融实践经验。广州要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优势,加强穗港澳绿色金融合作,支持广州企业利用港澳资本市场开展跨境绿色投融资,依托南沙气候投融资试点创建大湾区绿色产融对接平台,积极对接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推动本地实践同国际规则相匹配,输出地方改革样本,提升广州在区域绿色金融治理中的影响力。

(作者单位系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本文系2022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项目编号:2022WQNCX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