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是周朝最守礼制的诸侯国,按理说应该严格执行嫡长子继承制,但翻开鲁国君主世系表,你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整个西周时期,鲁国的君位传承几乎都是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交替进行。
到了春秋时代,鲁国人自己都说一继一及,鲁之常也。
这套制度明明更像商朝的规矩,怎么会出现在最讲周礼的鲁国?
答案藏在曲阜地下。
1977年到1978年,考古队在鲁国故城发掘了128座两周时期的墓葬。
整理完这些墓葬后,考古人员发现了一个意外的分类这些墓可以明确分成两组,甲组78座,乙组51座。
甲组墓里流行殉狗,随葬陶器多达15种,制作精致,组合规整。
乙组墓绝不见殉狗,陶器只有7种,做工粗糙,摆放凌乱。
这不是贫富差距,而是两个族群的丧葬习俗根本不同。
甲组是商人后裔,乙组是周人移民。
他们住在同一座城里,死后埋在同一片墓地,却用着各自祖先传下来的规矩办丧事。
鲁国的特殊性从建国那天就埋下了。
周公平定武庚叛乱后,周王室给鲁国开出了最高规格的建国配置赏赐宝器、人民、土地,还特别配发了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
这些文化官员和典籍器物,大部分都是从商王朝继承下来的。
更关键的是,周王室明确要求殷商遗民法则周公。
这个要求本身就很矛盾。
让商人学周公,但配给鲁国的文化系统又是商朝那套。
结果就是鲁国城内形成了两套并行的礼制系统。
鲁国有两座社稷,一座周社,一座亳社。
周社是周人自己祭祀的场所,亳社是商人祭祀的地方。
《礼记》里说得明白,诸侯为百姓立的社叫国社,诸侯为自己立的社叫侯社。
鲁国的周社就是侯社,亳社就是国社。
这种安排在当时的诸侯国里可能很普遍,但鲁国保存得最完整。
因为鲁地是商王朝核心统治区,商文化的根基太深了。
周人进入中原后,自己也面临着与中原华夏文化融合的任务。
《尚书》里的周诰篇篇都在强调怀柔政策,反复告诫不要忘记商代贤哲的治世格言。
一继一及的君位继承制度,本质上就是商朝长子继承制与推举制结合的产物。
商代王位传承有几个核心规则继承人必须是前王子姓配偶所生,王位在有资格的兄弟中按长幼排序,但同时存在推举机制。
这套规则里根本不涉及嫡庶问题,因为商代还是母系宗法与父系宗法的混合形态,宗从母系,族从父系,内婚群和外婚群各自都不分嫡庶。
周人建国前后,王位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也是长子继承制与推举制相结合,同样不分嫡庶。
季历以少子身份继位,武王以次子身份继位,周公摄政也带有兄弟相及的意味。
真正严格的父系宗法制和嫡长子继承制,要到西周中叶以后才逐渐成型。
文献里那些嫡长制的教条,更要等到春秋中叶以后才可能出现。
鲁国的一继一及能延续整个西周,说明周人在重大政治制度上确实多承殷制。
伯禽到鲁国后,最初的变革主要集中在与政治统治和社会稳定相关的方面,比如禁止酗酒。
但对不同部族的传统风俗习惯,并没有强制改变。
真正的冲突在春秋时代爆发了。
鲁昭公十年,鲁国攻打莒国,把俘虏献祭在亳社。
鲁哀公七年,鲁国攻打邾国,把邾国国君献祭在亳社。
用活人做牺牲,还选在亳社,这是在用武力强行变革夷礼,同时也是在威慑鲁国城内那些出身东夷的国人。
邾国是鲁国近邻,邾国国君因为保存夷俗而丢了性命。
到孔子那一代,华夷之辨已经成为明确的政治主张。
孔子说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孟子说只闻以夏变夷,未闻以夷变夏。
这些思想,以及鲁国推行周礼、反对夷礼的各种举措,才是战国时人托言周初鲁国变其俗,革其礼的真正根源。
从地下发掘的两组墓葬,到地面保留的两座社稷,再到延续数百年的一继一及制度,这些考古证据和文献记载共同指向一个事实所谓变其俗,革其礼,在西周时期更多是因与变的权衡。
鲁国继承了商政和商文化,在此基础上部分变革,而不是推倒重来。
那套被后世奉为标准的周礼,在鲁国真正确立霸权,是春秋以后的事了。
至于为什么偏偏是鲁国最终成了礼义之邦,也许正因为它在最初那几百年里,同时容纳了两套截然不同的文化系统,反而保存下了最完整的礼制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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