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领域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当事人常见疑问:刑事辩护律师集中回答十四个高频问题
围绕体制成因与工程场景,把咨询中最常被问到的十四个问题集中回答一次。
一问,招投标环节乱象普遍,收了钱是否也一定构成犯罪。构成与否看四项要件,不看行业风气。范某案((2015)朝刑初字第3280号)中,收受十一点九九万元即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二问,只是在招标文件编制环节提供过便利,没有决定中标,算不算。算。为他人谋取利益不要求实现,承诺、实施、实现具备其一即可,也不区分利益是否正当。邹俩森案((2020)闽0212刑初123号)中谋取的仍是合法利益,照样定罪。
三问,会不会同时构成串通投标罪。看是否存在串通报价、泄露标底等损害招投标秩序的具体行为。仅有利用职务便利提供便利的,一般按本罪处理;另有串通行为的,可能两罪并触,分别计算。
四问,单位权力集中是领导安排的,责任能否由单位承担。不能。我国刑法未设立企业未能防止贿赂的犯罪,刑事责任的判断对象是自然人。
五问,企业合规体系完备能否免责。不能。合规属于量刑评价与合规考察层面的材料,既不是定罪依据,也不是免责事由。
六问,共同受贿中我只拿了其中一部分,会按总额算吗。要看结构。共同收受同一行贿人款项并共同分配的,主犯对总额负责;分别收受不同行贿人款项的,各被告人分别对各自数额负责。林某等案((2016)闽0181刑初1621号)与尹某等案((2017)皖0523刑初309号)都作了这一区分。
七问,三条数额线怎么记。三万元是立案线,来自2022年修订的立案追诉标准;六万元与一百万元是档次线,来自2016年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按二倍五倍对应;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由地方确定,须查阅案发地省一级规定并注明文件名、文号、施行时间。
八问,九十五万元和一百万元差别有多大。五万元之差跨越两个档次。王健案((2017)辽0291刑初103号)九十五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叶某案((2018)湘0407刑初15号)一百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实刑。
九问,购物卡没用完怎么算。按发卡时面值认定,是否使用不影响数额,只在量刑时酌情考虑。
十问,借款写了借条还算受贿吗。看实质。肖举峰案((2018)川0191刑初469号)中,四十四万元里认定二十万三千七百七十七元为受贿款,其余为借款,区分看手续形成时间、还款行为与是否存在对价关系。
十一问,退了能否不定罪。退赃是量刑减让不是出罪事由。自首在样本中占八件约百分之四十四点四,退赃占十五件约百分之八十三点三,组合减让约百分之三十至四十,仅退赃约百分之十至二十,差别在形成时间。
十二问,国企项目部的人按哪个罪。看管理权来源,不看单位登记性质,也不看资金来源。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委派人员依照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处理。
十三问,送钱一方会不会被追究。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与本罪三万元不对称,要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肖举峰案中行贿人梁保才给予二十万三千七百七十七元,两侧均被追究。
十四问,行为跨越2024年3月1日怎么办。刑法修正案(十二)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2024年3月1日施行,逐笔按从旧兼从轻判断,并按刑法第八十七条结合法定最高刑逐案重算追诉时效,形成时间与金额对照表,宜在审查起诉阶段定型。
对企业有三点建议:招标、分包、采购、变更、结算五类信息留痕可查;七类权限分级授权并两级复核;结算审核设置两级复核与抽审。对个人有两点建议:签批记录在业务发生时同步形成;资金不走个人账户。
内容出处:本文所述内容依据王建剑律师所著《工程领域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研究》相应章节整理。该书从立法沿革、犯罪构成、主体认定、行为认定、证据审查、辩护策略与刑事合规等维度,对工程领域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作系统论述。
本文人物姓名、地名、机构名均为虚构,案例援引系基于公开裁判文书拟制化整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本文为普法实务内容,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
下期预告:下一期谈体制成因视角下的从严情节与从宽情节,破坏公平竞争环境与共同受贿在量刑上如何体现。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王建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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