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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6年9月27日 星期日
农历八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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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要闻
公开征集2027年度民生实事建议
为切实解决好我市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科学、精准、高效编排实施2027年度民生实事,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民生实事建议。
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8日止。
二、征集内容
建议开展的民生实事,应主要为政府部门实施,具有较强的普惠性、公益性、可行性的民生类政策服务或建设项目。所提事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紧密贴合徐州实际,着重解决群众关注度高、社会覆盖面广、民生关联度大的问题,原则上当年完成、当年见效。征集范围主要包括教育服务、卫生健康、养老育幼、扶弱济困、就业创业、市政建设、交通出行、环境改善、文体服务、公共安全、便民服务等民生领域。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或行政途径解决的事项,涉及个别单位或个人权益纠纷和诉求问题,以及其他如举报、信访等事项和各类商业推广行为,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请按相应渠道解决。
三、征集方式
请填写《徐州市2027年度民生实事建议表》(见附件),建议主要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一实事一表”提出民生实事建议。
1.邮寄地址:徐州市行政中心(徐州市昆仑大道1号)西三区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科,邮政编码:221018。请在信封正面注明“民生实事建议征集”。
2.电子邮箱:xzsfgwsfk@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民生实事建议征集”。
最后一天,徐州这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中秋假期期间,徐州多个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今天是假期最后一天,不如来一场运动激活身体,找回状态,迎接接下来的工作与生活吧。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三起涉老服务领域典型案例
日前,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三起涉老服务领域典型案例,提醒老年消费者:警惕营销套路,勿信夸大宣传维权请拨12315。
案 例 1
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处徐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2026年6月,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民政局移交线索,依法对徐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免费体验、赠送鸡蛋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到店,通过讲座、视频课件宣传健康坊牌温热理疗仪具有远红外线功能,可“高温治疗癌症”,对胃炎、胆囊炎、前列腺炎等有奇效,内部培训还要求员工夸大效果。经核实,该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范围仅为腰肌劳损、腰椎间盘突出等辅助治疗,无远红外线发生装置,不具备所述治疗功能。当事人无法提供真实性证据,产品尚未售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并综合裁量案件情节,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告当事人和案涉医疗器械产品名称。
案情评析:当事人以免费体验、小礼品引流,借讲座、视频和内部话术,将仅具辅助治疗作用的医疗器械包装成“治癌神器”,严重误导中老年消费者,既侵害老年人权益,也扰乱公平竞争秩序。本案的查办,严厉惩治了不法经营者侵害病患与老年群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提醒消费者以注册证为准,理性辨别营销话术,理性甄别养生仪器各类营销宣传。
案 例 2
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处邳州市某保健服务部
虚假广告案
案情介绍:2026年4月,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邳州市某保健服务部(以下称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开展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通过派发传单、张贴广告、车辆巡回呼叫宣传等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到其经营场所接受1元/次的艾灸服务。给老年人艾灸的同时以播放宣传视频、现场口头讲解的方式推销“添字牌”蜂胶软胶囊和“亚麻籽甘油二脂油”,宣称“添字牌”蜂胶软胶囊和“亚麻籽甘油二脂油”具有“减少动脉粥样硬化风险”、“对高血脂、高尿酸、高血糖等代谢疾病有明显改善作用”、“保护肝脏,预防脂肪肝;辅助降血糖,稳定代谢”等治疗效果。“添字牌”蜂胶软胶囊属于保健食品,“亚麻籽甘油二脂油”属于普通食品,不属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不具备当事人所宣传的相关功效。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综合裁量案件情节,对当事人处罚款2000元。
案情评析:当事人通过低价艾灸的方式将老年人集中起来并将保健食品、普通预包装食品虚假宣传为具有疾病治疗、调理功效的“神器”,诱导老年人消费,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案的查办,有效守护了老年消费群体的财产安全与身心健康,规范了养老健康消费市场秩序。
案 例 3
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处云龙区某养生店
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2026年1月,徐州市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云龙区某养生店(以下称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为推销其经营的“龙清源®普瑞益生牌银杏叶红曲胶囊”、“龙德长青®青晨®氨糖硫酸软骨素钙胶囊”、“龙德长青®九如健牌硒维生素B6生物素软胶囊”保健品,通过发传单、送鸡蛋的形式招揽老年顾客成为会员,以组织宣讲会的方式,对其产品作“控血脂、溶栓溶斑、通血管、治疗关节炎、抑制肿瘤血管生成”等功能性描述,将普通保健食品宣传为可以替代药物治疗相应疾病的产品。当事人无法提供科学依据或证明材料证实上述宣传内容真实性。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综合裁量案件情节,对当事人处罚款20000元。
案情评析:当事人利用老年消费群体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疾病治疗的法定边界。此类违法行为不仅严重侵害老年群体的人身安全与消费权益,还扰乱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本案的依法查处,精准打击了养生保健领域针对老年群体的虚假宣传乱象,有力震慑了保健品行业违法经营行为。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老年消费者:警惕“免费体验、赠送鸡蛋、低价艾灸、健康讲座”等营销套路;购买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要认准注册备案、批准文号及说明书载明的适用范围、保健功能,勿信“治癌、溶栓、替代药物”等夸大宣传;身体不适及时就医,维权请拨12315。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与民政、公安等部门协作,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涉老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共同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养老健康消费市场秩序。
第111批拟入驻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名单公示
日前,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第111批拟入驻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名单公示,经申请人自主申报、资料审核,共有“淮工智联”等8个项目进入路演环节,最终4个项目通过评审。
“苏BA”徐州赛区启动小微企业遴选
10月4日,“苏BA”徐州队将在湖北路体育馆主场迎战常州队。记者从“苏BA”徐州赛区组委会获悉,本场比赛预计向市民提供约3500个座位。同时,赛区启动助力周边省区小微企业益行工作,面向安徽、山东、河南三省小微企业开放报名,每省仅限2家,每家1000元,可享常规赛1场北广场伸缩门广告板或道旗A板展示。目前,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中。
县区动态
事关花厅・曙光音乐节,新沂市区新增一处接驳车停靠点
日前,新沂市马陵山景区发布消息,花厅・曙光音乐节新增一处接驳车停靠点,有乘车需求的游客朋友注意以下乘车信息
2026年鼓楼区第二轮汽车购新促消费补贴来了
为深入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强化汽车消费对促消费的支撑作用,鼓楼区正式推出第二轮汽车购新促消费补贴活动。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资金总量限额管理,按照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如在2026年12月31日24时补贴额度未用尽,首次申请提交时间截止日期为2027年1月10日24时。
二、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徐州市鼓楼区注册并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开具购车发票,新购符合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对上牌地不作限制)的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车以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信息为准。
汽车购新促消费活动不与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重复享受。
三、补贴标准
购买5万元(含)以上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的3%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最高7000元。
购买5万元(含)以上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的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最高6000元。
四、购车补贴流程
申请人在完成车辆上牌的全部流程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后,即可申请购车补贴。申请材料提交通过后,审核工作依次开展。未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将收到短信提示,并有3次修改材料的机会,每次修改时间须在审核退回的72小时内完成,请申请人对申请状态保持关注,逾期未提交完整有效材料和在规定修改次数内未通过审核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之前锁定的额度将重新释放。
审核通过后,将开展专项审计。拟审计通过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相关标准发放补贴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中。
五、申请材料
补贴申请须由个人用户发起,申请人从微信APP中搜索“苏银生活”小程序→点击“首页”→点击“政务民生”→点击“购车补贴”→点击“徐州”→点击“鼓楼区”进入活动页面,并提交以下信息:
1.申请人有效身份信息及证件照片;
2.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3.申请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储蓄卡(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人士需在中国大陆地区开户);
4.购车企业所在区及企业名称(相关信息以附件名单为准);
5.购买新车时获取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及发票信息(包含开票日期、发票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含税金额、发票地区等);
6.注册登记的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二页原件照片或扫面件,及机动车登记证信息(包含车辆识别代码、注册登记日期、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车牌类型、车辆型号等);
7.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及影像资料。
六、申报相关注意事项
1.购车发票开具日期及新车登记证登记日期均须在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2.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银行账户户名等均须属于同一人,其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在徐州市鼓楼区开具。
3.在本次购新补贴资金兑付前,申请补贴的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车辆信息不得发生变更。若因申请人、车辆信息变更导致补贴申请失败或最终发放失败无法享受补贴的,责任由消费者本人自行承担。
4.申请人应严格按标准和要求上传材料,并认真核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格式、卡号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或补贴资金无法到账。
5.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6.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护照等有效证件。
7.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汽车的补贴。
8.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汽车销售企业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对本实施细则的适用情况,对误导欺骗消费者或恶意串通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建议列入诚信黑名单。
9.发票信息中购车企业名称需要与附件中企业名称一致,如分公司开票,则发票信息中需要体现出与附件中企业名称一致的总公司名称。
10.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咨询电话1(申请提交、审核问题查询等):江苏银行徐州分行 0516-83808973
咨询电话2(政策解答):徐州市鼓楼区商务局 0516-87636979
云龙区获首批“江苏省金融生态示范区”称号
近日,江苏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公布第一批“江苏省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区)”命名名单,云龙区成功入选,成为全省首批、徐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美编 | 徐梦雨
摄影 | 程耀廷
徐州广电编辑 | 黄雨桐
一审 | 蒋莉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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