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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嘉定区南翔镇永乐村村民委员会诉上海栋锦琳工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0月27日13时45分在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司法中心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民事审判庭承办,案号为(2026)沪0114民初22470号。本次涉诉事项将直接影响双方此前签署的房屋租赁相关权责划分,后续庭审进展及判决结果将明确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义务界定。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嘉定区南翔镇永乐村村民委员会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栋锦琳工贸有限公司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7 13:45:00 法院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法庭司法中心第十七法庭 案号(2026)沪0114民初22470号 承办部门民事审判庭 主审人叶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的主体为嘉定区南翔镇永乐村村民委员会与上海栋锦琳工贸有限公司,争议事项围绕双方之间的房屋租赁相关权利义务展开,案件定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暂无公开信息披露本次房屋租赁合同涉及的具体标的金额,后续庭审将围绕租赁履约过程中产生的分歧进行举证、质证与法庭调查,相关判决结果将为当事双方的租赁纠纷提供明确的司法界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栋锦琳工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宋学琳,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8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田旺路35号1幢A-D区、K-T区。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贺恒芬90%452004-11-02宋景栋10%52004-11-02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栋锦琳工贸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卷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待2026年10月庭审后,判决结果将直接厘清其与出租方的租赁权责边界。该公司为微型工贸企业,注册地址恰好对应涉诉租赁房产,纠纷结果将直接影响其生产经营场地的稳定性,目前因涉案标的未公开,暂无法评估具体财务影响,后续需关注庭审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