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终止 1. 经济补偿支付年限有无上限?
来信时间:2024-04-30;回复时间:2024-05-09
答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普通劳动者不设12年上限,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实操提示:判断是否封顶,关键看“月工资是否超过当地社平工资三倍”,不是看工作年限长短。
2.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
答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实操提示:HR操作续签时,务必留下“已按原条件或提高条件发出续签通知”的书面记录,否则可能被推定为“用人单位不续签”。
3.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不续签怎么赔?
来信时间:2024-02-26;回复时间:2024-02-29
答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实操提示:连续两次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可能构成违法终止,需支付2N赔偿金。
4. 试用期能不能重新约定?
来信时间:2022-10-10;回复时间:2022-10-13
答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相关内容与《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适用《劳动合同法》。
实操提示:员工离职后重新入职、调岗、续签合同,都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老文件与新法冲突的,一律以《劳动合同法》为准。
5. 能否与两家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
答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未禁止劳动者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实操提示:法律不禁止“兼职”,但保护的是“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兼职。企业发现员工在外兼职,需证明“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先提出改正要求而员工拒不改正,两步都做到才能合法解除。
6.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能否代替《离职证明》?
来信时间:2022-07-27;回复时间:2022-08-03
答复:《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的文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可以认定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实操提示:如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已经载明了上述四项内容,可以作为离职证明使用。但建议HR仍单独出具标准格式的《离职证明》,避免争议。
7. 劳动合同期满能否领取失业金?
来信时间:2024-01-11;回复时间:2024-01-16
答复: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所在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参保缴费满1年,则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实操提示: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员工可申领失业金。HR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告知员工此项权利。
二、工资与休息休假 8. 病假期限未达到法定标准时,年休假怎么算?
来信时间:2021-10-12;回复时间:2021-10-20
答复: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凡职工请病假未达到第四条规定情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满10年不满20年累计3个月以上、满20年以上累计4个月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实操提示:病假未达法定阈值的,年休假照常享受,不需要折算。达到阈值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9. 年休假与探亲假能不能同时享受?
答复:探亲假与年休假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应互相冲抵。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实操提示:员工符合探亲假条件的,在享受探亲假的同时仍可依法享受年休假,用人单位不能以“已经休了探亲假”为由拒绝安排年休假。
10. 退休当年还能不能享受年休假?
答复: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即可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即将退休的职工可以依法享受按照本年度退休前的工作时间折算后的休假时间。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实操提示:HR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当一并核算年休假,避免遗漏。
三、社保与工伤 11.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刚入职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来信时间:2022-05-25;回复时间:2022-05-30
答复:《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第三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实操提示:“刚入职还没来得及缴社保”不是免责理由。入职当天就应当办理社保登记,工伤保险责任自用工之日起产生。
12. 超龄人员按项目参保后能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答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实操提示:超龄人员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前提是“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参保的超龄人员,无法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保障。
13. 农民工进城务工,能否不缴职工养老保险只保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来信时间:2022-06-28;回复时间:2022-07-01
答复:张三与甲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企业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属违法行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移衔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足15年的,可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实操提示: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是法定义务,不能以“缴不满15年”为由拒绝参保。两种制度之间可以转移衔接,不会“白缴”。
14. 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放在哪里?
答复:根据现行相关政策,灵活就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委托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超大城市除外)或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实操提示:企业无法管理员工档案的,可引导员工将档案存放在户籍地或工作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15. 国外工作但保留中国国籍的公民,是否需要缴纳中国社保?
来信时间:2024-04-29;回复时间:2024-05-06
答复:国外工作但未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国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但如果工作国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目前我国已与德国、韩国、丹麦等12国签署了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其中与11个国家的协定已正式生效实施。根据协定约定,在我国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可以继续在我国参保缴费,不在缔约另一国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实操提示:涉及外派员工的社保问题,应先查询中国与该国是否签署了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再确定参保方案。
16. 参保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如何处理?
答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都可依法继承,继承部分无需缴税。另外,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实操提示:HR在员工去世后,应协助遗属办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和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申领手续。
17. 军人的工龄能否算作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答复:退役人员退出现役,军龄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实操提示:招聘退役军人时,应提醒其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将军龄一并计入缴费年限,避免退休时权益受损。
18. 灵活就业期间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能否转移?
来信时间:2022-06-07;回复时间:2022-06-10
答复: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已开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互转业务网上申请服务。参保人员跨省、跨制度就业的,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互转”服务,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办理。
实操提示:员工从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19.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能否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答复: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实操提示:员工从机关事业单位离职进入企业时,应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避免缴费年限中断。
信息来源:本文来源于“中国纪检监察报”,由人事工作者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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