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欢走了,《好汉歌》版权归谁?大家有没有想过
用笔写风
9月26日,刘欢的讣告刷屏。63岁,走了。
评论区吵翻了。有人说归刘欢易友,有人说归央视,还有人说:歌那么有名,肯定是刘欢写的。
先纠正这个最大的误解—— 《好汉歌》不是刘欢写的。
1998年,央视《水浒传》热播,主题曲一夜唱遍大街小巷。词,是易茗写的;曲,是作曲家赵季平写的;刘欢,是演唱者。
易铭本人
写《好汉歌》之前,赵季平刚给《红高粱》配完乐,是业内公认的旋律大师。刘欢的嗓门让这首歌封神,但旋律和歌词的著作权,从落笔那天起就归词曲作者。
唱红一首歌的人,不等于拥有这首歌。
第一层:词曲的版权,跟刘欢无关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音乐作品的词曲著作权,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加上去世后50年。
也就是说,《好汉歌》的词曲权利,在词作者易茗和曲作者赵季平手里。赵季平今年81岁,健在——他去世后,权利再由继承人承接50年。
综艺要翻唱、演唱会要改编,第一道门,先找词曲授权。
第二层:刘欢留下的,是“表演者权”
那刘欢留下什么?表演者权。
他对自己的演唱享有权利:署名、不许歪曲表演形象,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录音、通过网络传播等财产权利。
注意一个细节:这笔权利的保护期,不是从刘欢去世开始算,而是从表演发生那年算50年——大约到2048年年底,跟他哪天走没有关系。
如今,这些财产权利由他的妻子、女儿依法继承——《民法典》继承编写得清楚: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是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换句话说,他的歌声还要继续“工作”20多年,收益归易友。 你在短视频里听到的那声“大河向东流”,只要在保护期内被商业使用,都该给刘家一个交代。
第三层:还有一屋子的“录音制作者”
你以为这就完了?这首歌的录音里,还躺着第三个权利主体——录音制作者,也就是当年制作发行录音的唱片公司或电视台,权利期同样是50年。
所以今天想正经用一版《好汉歌》原声:翻唱,找词曲;用刘欢的原声,得同时拿到表演者和录音制作者的许可。一首歌,三把锁,少一把都开不了门。
这事跟每个发视频的人有关
别以为版权是巨头们的游戏。短视频时代,随手剪一段《好汉歌》当BGM,播放量一上来,就是商业使用——理论上,三道授权一道都少不了。
这几年,短视频侵权纠纷一年比一年多。很多创作者栽跟头,不是因为坏,是因为压根不知道一首歌背后站着一排权利人。
经典之所以是经典,是因为几代人的创作叠在一起;版权之所以复杂,是因为每一层创作,法律都要给它一个说法。
刘欢用嗓子给《水浒传》注入了灵魂,法律就用50年的保护期,把这份劳动稳稳交到他易友手里。
你觉得经典老歌的版权保护期,50年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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