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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图片均由昆山市教育局提供

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学龄人口流入多的城市政府做好存量学位资源挖潜和整合利用,按需新增学位,巩固提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位比例。推动将随迁子女纳入常住地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公共服务范围。政策落地考验地方治理。学位统筹、财政分担、跨区域协同等现实难题亟待破解。本期周刊邀请学者与区域管理者,结合一线实践剖析改革堵点,探寻政策落地可行路径。

——编者

《中国教育报》2026年09月27日 第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