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中国商报)
“原本是为了带孩子轻松逛公园,最后却时刻想着去哪里还、什么时候还车。”一位游客的吐槽,道出了不少景区电动车租赁的真实体验。6个半小时花费410元,50分钟收费138元,只要微微超时就被“向上取整”——这些令人咋舌的计费规则,让本该便民的代步工具变成了堵心的“价格刺客”。
景区电动车乱象,表面上五花八门,本质上却指向同一个病灶:公共资源的商业化失控。
价格高,并非无迹可寻。车辆购置、保险、调度、充换电都有成本,淡旺季差异也需要运营方用有限的经营时间覆盖全年。但如果1小时动辄上百元,仅用“成本高”就解释不通了。城市里的共享单车、网约车,消费者可以通过不同的平台比较选择;而进入景区后,游客面对的选项大幅减少,有的景区只有一家电动车运营商,游客只能接受单一价格。其名义上是市场化服务,实际上却具有一定的“场景独占性”。
这种“场景独占性”,正是问题的根源。一些景区实行排他性经营,只允许指定商家投放车辆,其他共享平台无法进入,在客观上造成竞争不足、高价垄断。游客走进了景区的大门,也就走进了收费的“围城”。
从更深一层看,这是“门票经济”换个马甲的重演。不少城市持续推动公园、公共文化空间免费开放,本意是让更多人共享公共资源。但门票取消后,景区内的交通、租赁等配套服务费却不断增加。不能把“门票经济”从“前门”赶出去,又让它从电动车、摆渡车、二次消费的“后门”溜进来。免费开放降低了门槛,二次收费却抬高了体验成本,游客的获得感并没有实质性提升。
监管的缺位,让乱象有了可乘之机。目前,一些景区的自助代步工具收费没有被列入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目录,而是被归入市场调节价。更让游客无奈的是,遭遇问题往往投诉无门:市场监管部门称如果明码标价就不在其管辖范围,价格主管部门表示只负责门票定价。但明码标价不等于定价合理,“不归我管”更不是放任自流的理由。
根据我国旅游法,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政策依据是有的,关键在于落实。
治理景区电动车乱象,需要从三个层面同时发力:在定价上,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将内部交通工具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目录,通过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等方式,让定价回归合理区间;在监管上,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需建立联合认定与处置机制,明确职责边界,畅通投诉通道,杜绝推诿扯皮;在运营上,景区在选择商户时,应将服务质量、车辆完好率、投诉率纳入考核范围,及时清理违规者。
景区电动车不该是“宰客车”。公共资源姓“公”,不姓“商”。只有把便民的初心找回来,把监管的责任扛起来,才能让游客的每一分钱都花得明白、花得舒心。毕竟,景区的大门向游客敞开,不是为了在门内设一道收费的关卡。
你租过景区的电动车吗,体验感如何?评论区分享下吧~
作者丨周子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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