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妥善处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促成双方调解的基础上,延伸司法服务,跟进督促协议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据了解,辖区某企业因被告王某拖欠货款,多次催收未果,向龙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梳理案件事实后,立足矛盾实际开展柔性调解工作。被告王某承认欠款事实,但提出自身资金周转紧张,希望能够分期偿还货款。在法官居中协调下,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
调解结案并非司法工作终点。为防止出现“调而不履”,保障胜诉权益真正落地,承办法官对该案开启履约跟踪督办。协议履行期间,王某产生拖延心理,未能按约完成第二期还款。法官及时电话沟通疏导,向其释明失信的法律后果,打消当事人侥幸心理,督促其筹措资金履行义务。经持续跟进劝导,王某按调解协议全部结清所欠货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据介绍,龙潭法院坚持服务型司法理念,强化调解案件履约闭环管理,把工作延伸至调解协议履行阶段,着力破解调解后履约不到位问题。通过常态化跟踪督办,以柔性司法化解商事矛盾,以全链条司法保障助力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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