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各地的整体形势来看,下半年以来电动车整治力度依然会比较高。这波整治风波由多方因素推进,但力度高、覆盖面广,且直接影响很多区域电动车、三轮和低速四轮车用户的日常使用。
近期,大量电动车、三轮和四轮车被查扣,车主被处罚。车主需注意,10月新规要求电动车上路严守“3要3不要”,一起来看一看吧。
四川宜宾
10月1日,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围绕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上牌、通行骑行、停放充电及法律责任作出系统规定。
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路,并严禁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禁止伪造或使用伪造号牌,并对快递、外卖等企业安全管理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条例明确载人、停放、充电等问题,以及处罚标准和细致。
山东潍坊
根据山东潍坊多区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区“非标”低速电动车通行管理的通告》,10月1日起,通告设立的“非标”低速电动车严管区域:东至渤海路(含)、西至向阳路(含)、南至健康街(含)、北至北宫街(含),每日8时至20时禁止非标低速电动车上路通行和路内停放。
无工信部目录、不符合依法登记挂牌条件的违规三轮、低速四轮车,需根据通告限行禁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全国范围
10月1日起,国内首个电摩、电轻摩专属换电国标《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换电系统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该标准与既有电动自行车换电指南形成互补,标志着两轮换电正式进入全国统一标准化时代。
标准适用品类限定锂电、钠电版电摩及电轻摩,民用电动自行车及铅酸换电车辆不在此次管控范围内,围绕互通、安全、溯源、合规四大核心划定硬性红线。新规执行,将加速行业洗牌。
湖北随州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条例实施前的在用车辆,需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登记上牌。
10月1日起,条例实施前在用但未备案上牌的电动车将禁止上路使用,逾期未办理上路行驶的,将被依法查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月,全国各地依然保持较高强度的电动车整治状态,车主需特别注意“3要3不要”的要求。
电动车、摩托车、三轮、低速四轮车上路“3要”:
1、要牌照:驾驶电动车上路,车辆必须按规定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无牌上路一经查获,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以罚款,补齐手续后方可处理。
2、要驾照:驾驶电摩、三四轮电动车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乃至行政拘留等严厉处罚,切勿无证上路。
3、要保险:电摩、三四轮电动车应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等相关保险,这也是车辆合法上路的必备条件。
电动车、摩托车、三轮、低速四轮车上路“3不要”:
1、不要非标车上路: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未列入工信部公告目录的非标电动车,全面禁止上路,一经查处依法扣留。
2、不要使用报废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报废车辆,严禁上路行驶,查到一律查扣并强制报废。
3、不要交通违规:严禁酒驾醉驾、非法改装拼装、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违规载人载物等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坚持逢违必纠、顶格处罚。
10月,电动车用户需特别注意“3要3不要”问题,避免交管部门严查和不必要的查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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