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一直缴纳费用长达十余年,合同一直有效,患了结肠癌之后因为没有做基因检测而被泰康以遗传性疾病为由拒绝赔付8万元左右的理赔金额,在舆论介入之后才得到赔偿,那么一般投保人又该怎样去核实拒赔依据呢?
十几年按时缴费、合同持续有效,投保人患结肠癌后却收到拒赔通知,争议金额为8万多元。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没有进行基因检测,在得出遗传病的结论之前就作出了赔付决定,在舆论的关注之下又完成了赔付。
此起纠纷最令消费者感到不满的,不是钱,而是一个保险公司为什么会拒绝赔偿、有没有合理的理由可以说明白。“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是肖某自己说的,“但是因为没有交费或者没有完成理赔手续,所以就出现了问题。”投保后长达十多年的期间内保费一直按时缴纳,并且保险合同也没有终止。
9月3日,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给肖某发出了理赔决定通知书,结果是对肖某进行拒绝赔付的结论。争议的主要问题在于肖某所患结肠癌是否可以认定为遗传性疾病,并且保险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这个判断。
四川一位肿瘤专家认为,结肠癌中确实有与遗传有关的病例,但是也有不是遗传引起的病例,并不能仅仅依靠推测来做出判断,应当通过基因检测来确认。问题在于泰康没有做该项关键检测就拒绝了已经缴费十余年的投保人的理赔申请。
保险合同本身就是为了在风险发生时提供保证,但是理赔环节变成根据推测来判断责任的话,那么合同中所规定的保障界限就变得模糊起来。保额同公司规模的差距也使本案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2026年上半年泰康人寿保险业务收入为1445.05亿元,净利润为158.21亿元,在非上市人身险公司中排名第一。单笔超过8万元的理赔款,和上面这样的经营数据自然不是同一个量级。
真正需要解释的是公司是否有能力支付,而不是拒赔时所采用的证据标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保险理赔规则。面对媒体的追问,结肠癌在泰康是否被认定为“遗传性疾病”,四川分公司工作人员一开始无法给出解释或者说明,随后表示应该由医生来决定,并最后表示要以法院判决为准。
拒赔通知已经发出,但是具体的依据没有被清楚地说明,这又加大了消费者对于此回答的疑虑。9月15日肖某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9月23日张雪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布有关新闻的视频,直接对泰康人寿喊话要求对方说明是否属于造谣。事件之后便登上热搜,关注度迅速攀升。此后从拒赔到赔付结果发生改变,泰康在相关舆论发酵之后将理赔款打给当事人。
9月25日有媒体报道肖某已经收到理赔款了。该起纠纷还涉及到一个容易被普通投保人弄反的法律问题。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认为,在发生拒赔争议之后,举证责任应该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而不是投保人去证明自己没有责任。
普通人缺少医学、保险专业的资质,无法独立地进行基因检测、病因判断和免责条款的适用性证明。如果保险公司提出一种疾病是免除责任的范围,则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其合同基础及事实基础。
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类似的判例。法院曾经认为,家族性息肉病一般是由于遗传而产生的疾病,但是不能说明所有的病例都是因为遗传所引起的;保险公司仅凭出院诊断就认为疾病是遗传性疾病,并以此为由拒绝理赔的决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徐州中院在另外一起二审判决中认为,当免责条款没有对被保险人患遗传病之后引起其他疾病是否也免除保险责任做出明确约定时,如果存在两种以上不同的解释方式,则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这些判例并不等于每个案件都会有同样的结果,但是可以说明遗传因素不能仅通过概括性的判断来代替具体的证据,免责条款也不能被无限扩大。张雪和肖某没有私人关系。
一个做机车生意的人,看到陌生人发来的消息之后就转发了,使本来要经过诉讼解决的纠纷得到更大的关注。有人因而忧虑,在什么情况下普通的人都会获得赔偿呢?
正是由于这种反差,就暴露出普通人在面对大型机构的时候所承受的压力,律师费、时间成本和专业信息差都会使一个投保人很难长期维权。张雪曾说过自己曾经有没钱的状况,在此次事件中她选择为陌生人发声。
保险的基本关系并不复杂,消费者交费的时候,保险公司把投保人当作客户来对待;发生约定风险之后理赔也要回到合同和证据本身上。消费者要的是推理游戏而不是清晰的医学依据、明确的条款解释和可以被追问的理赔决定。
8万多的最终支付与否,是结果,但是更重要的将来类似的拒赔能不能在证据充分、规则明确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而不是等到舆论介入之后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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