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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中午,河内。白梅医院和越德医院第二院区项目违规案的二审庭审现场,气氛剑拔弩张。律师和检察院围绕一个核心问题展开了近3小时的激烈交锋:钱都赔光了,为什么还不减刑?财产为什么还要继续查封?

这不是普通的贪污案。这是一起牵动越南医疗系统神经的惊天大案,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亿越南盾,被告席上坐着前卫生部长阮氏金进(Nguyễn Thị Kim Tiến),以及一批卫生部和中建系统的前官员。

交了293亿,检察院说:不够

阮允秀(Nguyễn Doãn Tú),卫生部医疗设备与工程司原副司长,二审阶段缴足了293亿越南盾。他的律师在法庭上几乎是在恳求:当事人已经退休,靠养老金生活,为了凑这笔钱,全家四处借贷,连银行都找了。他完成了全部民事义务,检察院却连一句减刑建议都不给,这公平吗?

律师的逻辑很清晰:在造成国家资产流失的案件中,法律政策的核心导向是最大限度追回财产。既然人已经把窟窿补上了,刑罚就应该有所体现。可检察院的回应冷冰冰——缴足款项,不是减刑的唯一依据。

前卫生部长交了1080亿,换来最多12个月

阮氏金进,这位前卫生部长,一审被判6年。二审阶段,她缴足了1080亿越南盾,检察院建议减刑6到12个月。听起来不少?可她的律师团队当场表示:这远远不够。他们指出,阮氏金进有多个新的从轻情节,而且全额赔款,理应获得更大程度的减刑,甚至改判缓刑。

但检察院的态度很明确:缓刑?不行。理由很直接——全案损失超过7330亿越南盾,目前仍有约5740亿、也就是80%的后果没有补救。你一个人赔完了,不代表整个案子就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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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生:赔了73亿,财产还是被冻着

另一个引爆争议的焦点,是被告陈文生(Trần Văn Sinh)。他追加缴纳73亿越南盾,完成了连带义务,检察院建议减刑2年到2年6个月。可他名下财产仍被继续查封、冻结。他的律师质问:当事人已经履行完义务,却要等同案犯全部赔完才能拿回自己的合法财产,这合理吗?检察院的回答是:为了确保判决执行,必须继续查封。

检察院的底牌:角色、性质、后果,一个都不能少

检察院在答辩中亮出了自己的逻辑:补救后果只是从轻情节之一,刑罚还要看被告的角色、行为性质和案件后果。一审已经考虑了大量从轻情节,部分被告甚至在法定刑幅以下宣判。

更关键的是,检察院抛出了一组令人无法反驳的事实:在本案中,除阮氏金进外,几乎所有被告都是基本建设领域的专业人士。职务最低的也是正副科长,其他人是正副主任或副局长。用检察院的话说——“以这样的规模和责任,没有任何被告可被视为作用不显著。”

阮允秀虽然赔足了钱,但他的角色高于其他部分被告,且在10至20年有期徒刑的刑幅内受审。检察院据此认定:没有依据再减刑,更没有依据给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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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0亿的损失,怎么算出来的?

关于超过7330亿越南盾的损失认定,检察院保留了一审的计算方式:按国家已拨付资金、项目停工时间,以及四大银行越南盾平均贷款利率来计算。律师团队曾试图质疑这一算法,尤其指出2021至2024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的阶段应重新审视,但检察院坚持认为有法律依据。

钱赔了,刑还得服?

这场庭审最刺痛人心的,是那个挥之不去的疑问:如果一个人已经全额赔偿,为什么不能获得相应的刑罚减免?检察院的答案藏在案件的全局里——全案80%的后果尚未补救,国家损失依然巨大。个人的全额赔偿,在检察院眼中,只是“情节之一”,而非“免罪金牌”。

审判庭于13时结束辩论,休庭合议。判决预计9月30日下午公布。届时,阮氏金进能否获得更多减刑?阮允秀能否争取到缓刑?陈文生的财产能否解冻?这一切,都将成为越南司法史上又一个值得铭记的注脚。

但无论结果如何,这起案件已经向所有人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在国家资产流失面前,赔钱是义务,不是交易。钱到位了,责任未必就能一笔勾销。对于那些手握公权力的人来说,这或许才是最值得警醒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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