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婚姻家事纠纷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出轨”已成为离婚诉讼中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不少当事人在咨询时第一句话便是:“对方出轨了,能不能让他净身出户?”这一朴素的正义期待背后,折射出公众对婚姻法律规则的普遍误解。苏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敏霞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法律并不存在“出轨就必须净身出户”的规定,2026年的司法实践正以更加精细化、理性化的方式处理此类纠纷。
法律框架:出轨不等于净身出户
“很多当事人带着愤怒走进律所,认为只要掌握了对方出轨的证据,法院就会判决对方一分钱都拿不到,这种预期与现行法律存在较大落差。”王敏霞律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法律对无过错方的保护体现为“适当倾斜”,而非“全有或全无”。
那么,出轨在司法实践中究竟会带来怎样的影响?王敏霞律师结合苏州法院近年来的裁判尺度分析,出轨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对应的财产倾斜幅度也存在显著差异。偶尔暧昧、单次婚外性行为属于一般过错,无过错方通常可多分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财产;而长期与他人同居、重婚等重大过错情形,倾斜比例可提升至百分之十五甚至更高。结合苏州法院长期的审判尺度,常规裁判中财产多分的中位数在百分之十左右。
损害赔偿:无过错方的另一条救济路径
除了财产分割中的倾斜照顾,法律还为无过错方提供了独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王敏霞律师介绍,《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条款相较原《婚姻法》新增了“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为多次婚内出轨等行为适用损害赔偿制度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值得关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已于2025年2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七条明确,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另一方有权诉请返还。王敏霞律师提醒,这意味着出轨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者购房、转账的行为,不仅构成婚姻过错,还面临财产被追回的法律后果。2026年9月,辽宁朝阳一起案件中,男方婚内为婚外异性出资67.7万余元用于购房购车,法院认定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判令第三者返还相关款项,引发广泛关注。
净身出户的法定条件:两种例外情形
针对公众最关心的“净身出户”问题,王敏霞律师给出了清晰的答案: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真正能让一方“净身出户”的只有两种情形。一是过错方自愿签署放弃全部财产的书面协议,这属于当事人对自身财产权利的自主处分,法律予以尊重;二是过错方同时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法院可以判决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王敏霞律师特别强调,婚姻中一方因出轨而“净身出户”的案例,绝大多数属于第一种情形——双方在调解或协议离婚阶段,过错方出于愧疚、补偿心理自愿放弃财产,而非法院的强制判决。将个别调解案例误读为普遍裁判规则,容易导致当事人产生不切实际的诉讼预期。
证据固定与理性维权:律师的专业建议
“婚姻家事纠纷关乎人身、财产、亲情多重权益,市民面对婚姻矛盾时,应摒弃极端处理方式,坚持依法维权、理性处置。”王敏霞律师建议,当事人在发现配偶存在出轨行为后,首先应注重证据的合法收集与固定,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照片视频等,但需注意取证手段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其次,应尽快梳理家庭财产状况,对房产、存款、股权、投资收益等资产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对方转移隐匿财产。最后,及时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和诉求方案。
王敏霞律师表示,新时代离婚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并非鼓励离婚,而是通过规范化的法律准则,引导民众树立理性、忠诚、责任的婚姻观。司法机关既要依法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也要坚决遏制恶意离婚、转移财产、损害弱势权益等不当行为,在法治框架内平衡个人权益与家庭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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