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下达: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一天,徐宗涛等5名主犯被执行死刑。

从1994年初聚伙到2002年伏法,这个以"涛哥"为名的犯罪组织,在济南盘踞了八年。

"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七个字,不是媒体的形容,是法院判决书上的罪名。

1992年:一次收容审查,和一份取保候审

1992年8月20日,27岁的徐宗涛因涉嫌抢劫,被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收容审查。

1993年9月16日,他因病被取保候审。

走出那道门,到他纠集人马另立山头,中间只隔了几个月。

徐宗涛生于1965年,初中文化。当年新华网的庭审报道对他的出身描述得很朴素:街头小贩出身。后来他自称拥有7000万元家产,名下有4家子公司,头衔是山东怡华集团公司总经理。

暴富的路径,判决书里写得清清楚楚——不是经营,是暴力。

1994年:20多人集中食宿,五连发猎枪进了屋

1994年初,徐宗涛以"寻找杀父仇人"为名,纠集李宝国、黄勇、逄守军、蒋倩、庞峰等20余人,集体食宿在他家中,并置备了五连发猎枪、砍刀等凶器。

一群人同吃同住、统一行动,这是从"团伙"走向"组织"的关键一步。

到1999年,徐宗涛网罗的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已达90多名。据当年新华社报道,这个组织呈"塔式"结构:徐为核心,下有李宝国、黄勇、蒋倩、庞峰、逄守军等骨干,分工明确——有的充当打手插手各种纠纷,有的组织妇女卖淫,有的收取保护费;各骨干既受徐宗涛指挥,又能单独策划作案。

钱是怎么来的?

法院认定的手法包括:开办夜总会、火锅城,控制海鲜市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插手经济纠纷,非法替人索债。此外还有虚报注册资本。到1999年,这个组织已聚敛起数千万元的财力。

济南西郊海鲜市场的商贩,在2001年公开审判消息传出后对记者说了一句话:"感觉真爽。"

他们被欺压怕了,敢怒不敢言。

1998年:八里桥市场的凌晨枪声

真正让这个组织进入警方核心视线的,是两起恶性案件。

1998年4月23日凌晨,济南市最大的蔬菜批发市场八里桥市场发生械斗,对阵双方十余人在市场内用五连发猎枪对射。一名叫张强的人被击中头部当场死亡,两名无辜的过路群众眼睛被打瞎。

1999年3月19日,济南钢铁厂附近的公路上,一辆桑塔纳轿车与一辆小型货车展开持枪追逐,双方用五连发猎枪对射,货车驾驶员孙鸿强被打死。

这两起案子,公安机关分别定为"98·4·23"和"99·3·19"大案。

专案组大量摸排后查明,两起案件的幕后操作者,都是徐宗涛手下的"二号打手"黄勇。

黄勇在济南西部槐荫一带自立门户,手下有14名打手,在郊区租着独门独院,备着枪支、砍刀、镐把。1999年5月30日晚,刑警在一家夜总会一举抓获12名嫌疑人,黄勇当晚漏网;1999年6月8日,黄勇被抓获,随后交代了徐宗涛的几条重要犯罪线索。

1999年:专案组成立,追逃半年之后落网

1999年3月,济南市公安局成立"徐宗涛犯罪集团"专案领导小组。

这一年7月到9月,全国开展追捕逃犯专项斗争,徐宗涛被公安部列为督捕逃犯,他手下二十多人陆续落网,他自己却没了踪影。

1999年12月22日晚,刑警支队20名侦查员紧急集结。晚9时,四辆地方牌照汽车悄悄停在济南织纺街小区一栋居民楼四周——徐宗涛正和几个小兄弟打扑克、吃水饺过冬至。

23时20分,徐宗涛落网。

随后警方对其三处住宅进行搜查,查获五九式步枪子弹等390发、雷管5枚、炸药150克、导火索1.5米、赃款40万元,抓获成员10名。

全案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92名,依法逮捕61人。

2001年:4个法院、5个法庭同时开庭

2001年5月19日,这起全国罕见的5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开庭。因为被告人太多,济南市4个法院的5个法庭同时开庭,历时半个月。

办案量有多大?

- 证人400余人,检察机关为复印材料用坏了两台复印机;

- 卷宗"用一汽车也没装完";

- 作案时间跨度长达10年;

- 徐宗涛一人的一审判决书就有133页。

2001年11月1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徐宗涛作为组织、领导者,被认定13宗罪:除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外,其他12宗罪累计刑期高达73年,法院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7万元。

同时被判处死刑的,还有另外4名主犯。

关于致死人数:三种口径并存,不能混用

这起案件在不同阶段的报道中,伤亡数字并不一致。公开报道至少有三种口径:

一是法院一审认定口径。中国青年报2001年11月报道:该组织有组织地进行各类犯罪40余起,致死3人,致伤20余人,非法拘禁5人,抢劫、盗窃、敲诈勒索财物价值百万余元。

二是检察机关初步调查口径。多篇转载的检察系统文章称:自1994年以来共实施各类犯罪40多起,致死5人,伤20余人,毁坏公私财物价值7万余元,抢劫、盗窃、敲诈勒索财物价值120余万元。另有报道称涉案87起案件、16个罪名,致5人死亡、30人伤残,敛财2000余万元。

三是公安机关侦查口径。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经两年侦查查明:该团伙先后打、砸、抢、杀作案65起,杀死15人,杀伤4人,仅缴获的赃物价值就达数百万元。

三个口径对应的是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不同证据标准,不能相互叠加,也不能混着写。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为准。

保护伞:一名公安人员收了4万元

徐宗涛不仅做生意,还买"保护"。

1999年下半年,公安机关准备缉捕徐宗涛时,他闻风逃匿,并指使姘妇向公安人员王家爱行贿4万元,由王为其提供案情,使徐宗涛得以潜逃半年之久。

王家爱为此被判刑5年。

这个细节后来被反复引用。它说明当时打黑的一个难点:对手不只是在街头,也在体制内。

回看这起案子,有几个时间点值得记住。

徐宗涛起家的1994年,正是市场经济加速转轨、城市集贸市场迅速扩张的年份。市场起来了,规则还没跟上;人流动了,管理还留在原地。一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缺乏有效的安置与帮教,城乡结合部的大型批发市场又天然容易成为强收保护费的场所——这些都不是给犯罪开脱的理由,而是那个年代真实存在的治理缝隙。

真正的变化发生在制度层面。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294条,第一次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单独入罪,打黑从此有了专门的刑法武器;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作出立法解释,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固定下来,办案不再各说各话。徐宗涛案在2001年开庭、2002年终审,正踩在这条制度成型的路上。

再往后,2018年开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打伞破网"摆到和打击犯罪同等的位置,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更是把行业整治、基层政权审查、涉案财产处置写进了法律条文。

王家爱那4万元,今天不会再只是"判5年"这么简单——它会被放在整套制度里被追查、被曝光、被清算。

从1994年到2002年,八年时间,一个盘踞省城的犯罪组织从聚伙到覆灭。它留下的最大教训不是"涛哥"有多凶,而是:当法治的网织得足够密,再大的"塔",也会一层一层塌下去。

你所在的城市,90年代有没有类似被传得神乎其神的"大哥"?后来是怎么收场的?

本文素材来源于新华社、中国青年报、北方网、新浪新闻转载的济南警方案件纪实、百度百科"徐宗涛"词条等公开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