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377元,只有东部8个省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该数,由此造成了汽车家电等消费决策的差异影响,并且内需不断扩大还需看什么?截至2026年7月按照2025年的全部年度数据统计,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377元,在此之下有8个省份即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广东、福建和山东。
促消费不能只看居民愿不愿意买,还要看各个地区、各个家庭手里是否有钱以及收入是否稳定。这8个地区的收入都是东部的,最高的就是上海和北京的上海是91987元、北京是89090元、浙江为70240元。
江苏、天津和广东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山东则达到了约4.4万元的水平,已经超过了全国平均线。数字背后的关键之处,并不是“8个”,而是高收入地区集中在同一个区域内。
总部经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数字经济都更加集中在这些地区,高附加值岗位也相应地较多。企业所创造的价值越高,则该企业所能支付的工资就越高,因此居民可以用来进行消费、储蓄和改善生活的生活收入就会越多。
一个地区的居民年收入达到五六十万,另一个地区仅有三万多元,在面对汽车、旅游或者家电时,购买决策自然会有不同的承受空间。但是只有8个省份高于全国平均数,并不能直接说明全国平均数是失真的,更不能由此推断出七成人口的收入低于平均水平。
判断普通居民收入水平的时候,还要用到中位数也就是把所有人的收入从低到高排序后处于中间位置的那个数值。202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377元,中位数是36231元,大约等于平均数的83.5%。
2026年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456元,中位数是19170元,约为平均数的83.1%左右。平均数和中位数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差异,部分居民对于收入以及消费能力保持谨慎的态度是有现实基础的。区域收入差距不能仅仅用中西部的发展速度来解释。
“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居民收入增速都高于东部。到2025年时,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4798元、36850元、34531元和36681元,东部与西部的收入比已经由原来的2020年时的1.62降到现在的1.59。
区域之间的差异仍然存在着,但是相对的差别并不是一直处在扩张的状态之中,而是逐渐缩小了。“追赶需要时间”。东部地区的收入水平本来就比中西部高,在此之前虽然增长速度很快,但是也很难做到完全抹平掉原有的绝对收入差距。
一个月的工资为1000元,另一个人的工资是600元,后者涨得更快,也并不意味着在今后的时间里能够达到同样的水平。收入增长速度同收入实际水平两者分开了考虑。
内需所面对的压力,也就不是单个因素造成的。收入的提高并不能立刻引起居民的扩大消费,稳定的工作、未来预期以及家庭支出压力同样会制约人们的消费决定。2026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名义增长5.2%,人均消费支出增长3.7%;
扣除价格因素后,收入实际增长4.2%,消费支出实际增长2.7%。收入还在增加,但是消费变得愈加谨慎起来,这就意味着居民并不缺乏需求,在支出的时候更加重视确定性。“汽车补贴、家电换新和消费券等可以降低购买成本来启动消费”,但是这些一次性优惠不能取代持续的收入。“汽车补贴、家电换新和消费券”等在一定时期内能起到刺激消费的作用,但是它只能是一次性的优惠而不是持续的收入。
2026年7月发布的《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提出了多个途径来提高居民收入,完善工资合理增长的机制,并且加强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提高县域商业和下沉市场消费者的购买力。
消费政策把增收、就业和社会保障一起考虑起来,体现出消费问题已经不再只是如何使人们掏出钱来的问题,而是在于如何给居民提供稳定收入来源并给出更加明确生活期望的问题。
中西部不需要只把工厂搬到那边去而已。产业项目落地不过是开始,但是如果研发、供应链、配套服务和高薪岗位仍旧集中在沿海地区,那么当地收入增长的空间就会被压缩住。
可以留下完整的产业链,形成可持续的岗位,并且使年轻人在本地找到有成长性的工作,产业发展才会有真正的转化过程。县域市场变化显示需求仍然存在。
到 2019 年,县乡市场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经占到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大半左右了。2026年上半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达到 2.5%,城镇消费水平是 1.3%。下沉市场并不缺少购买力,只是收入水平、商品供给和服务质量还需要进一步匹配。
消费结构也正在发生变化,2026年上半年服务零售额增长5.3%,比商品零售快,旅游、文体休闲和服务信息等领域的表现较好。居民的消费不再只是对实物的购买,而是将一些钱花在了服务和生活中。
中西部虽然没有一线城市那样密集的总部企业,但是拥有文旅资源、特色农业、能源产业和先进的制造基地等,这些都可能成为扩大服务消费的基础。
但是财政支持只能是托底,产业发展才能持续创造收入,二者不能互相替代。区域差距之外,城乡收入差距也在收窄。202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20年的 2.56 下降到 2.31;到目前为止(截止到目前),农村居民的名义增长率达到6.4%,城镇居民为4.4%。
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要形成更加均衡的消费能力还有一段路要走。只有8个省份的收入大于全国平均数,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收入排行榜,而是一个观察窗口,超大规模市场内部存在着不同的购买力等级。
高收入城市更容易产生品质升级的需求,但是有些县域消费者还会把价格或者实用性作为主要的考虑因素,两种消费都是真实需求,不能用同样的方式来推动。内需是否可以不断扩张最终还要看就业、收入、公共服务和区域协调能否同步改善。
居民手中资金多,收入来源稳定时,消费就会由政策的带动转为自身的需求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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