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级法院执行攻坚工作部署,抓住中秋、国庆假期被执行人返乡团聚的有利契机,自9月24日以来,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开展双节专项执行行动,剑指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次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及辖区媒体见证监督,推动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行动开展前,执行攻坚小组对积压难案开展全面梳理,重点筛选腾迁纠纷、被执行人长期规避执行等未结案件,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办案干警逐案研判案情,深挖财产线索与被执行人行踪,明确行动目标、人员分工以及现场处置预案。
9月24日,依辖区某企业申请,办案干警对涉案的被告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共查封相关设备、冻结账户资金、保全到位标的210余万元。
此外,因另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9月26日,法院将执行干警分为A、B两个攻坚小组,同步推进异地执行与本地攻坚工作。
A组赶赴沈阳市大东区,对涉案房产张贴腾迁公告,后续将依法启动强制腾迁程序。针对另一起小标的纠纷案件,干警充分释法明理,迫使被执行人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
同日,B组深入开原、清河两地社区、村镇,先后深入5户被执行人家中,开展上门调查、法律释明,形成强有力的执行震慑。在执行压力下,其中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承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此次专项执行,充分利用节假日人员返乡关键节点,通过财产保全、司法拘留、张贴腾迁公告、上门调查释法等多项举措,多维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规避履行空间,两轮行动累计调查被执行人12人,其中2名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作出履行承诺,实现强制执行力度与善意文明执行温度有机统一。
下一步,清河区法院将持续用好节假日执行工作窗口期,保持执行攻坚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规避执行行为,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把生效裁判文书转化为群众看得见的“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来源:清河区人民法院
审核丨黄艳辉
责编丨严怡娜
制作丨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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