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院终审判决:千万粉丝训狗师潘宏,平台账号置顶道歉,赔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九块。钱,李女士已经收到了;道歉至今一个字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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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李女士养的萨摩耶"小宝"出现情绪异常、咬人的情况。她连线网红训犬师潘宏求助,按对方要求签了委托训犬合同,自费把狗送到吉林的训狗基地。

合同里有一句话:“犬狗到地方以后,出现任何健康问题以及不论任何原因死亡和本人无关。”

“小宝"到基地后成了视频素材,和"艾特”"神舟"等几只狗一起变成网红犬。

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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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2025年1月18日夜里,"小宝"在基地被一条罗威纳犬咬伤后死亡。

更巧的是,就在次日,另一只网红犬"艾特"在潘宏直播洗澡的过程中不停挣扎后死亡——这起事件当时直接引爆了全网对"暴力训狗"的质疑。

狗死了,纠纷来了。而真正让李女士决定打官司的,是潘宏事后的说法。据澎湃新闻披露,潘宏在粉丝群发语音讲述"小宝"死亡经过时说:

“打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发一篇文章,说小宝儿没了,她不要狗了,要流量了,这个人太丑陋了。”

这些话传开之后,李女士遭到大量粉丝私信谩骂、公开发帖侮辱,生活被严重干扰。

她聘请律师起诉:要求潘宏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119元,外加律师费、差旅费11000元。

本案案由是名誉权纠纷。法院审理的核心不是狗怎么死的,而是潘宏那些话构不构成对李女士的侮辱和诽谤。

一、二审法院综合证据确认,潘宏发布的关于狗主人李女士的言论:

一是无基本事实依据;

二是带有明显人格贬损含义,对李女士的人格尊严构成侮辱,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故构成名誉权侵权。

艾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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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宏这边两条抗辩:

第一条:"你证明不了 ' 潘宏爱玩狗 ' 这个号是我的。" 但账号早就实名认证,他自己当庭承认视频里的人就是本人 —— 这一条不攻自破。

第二条:"你证明不了话是我说的,聊天记录是剪的。" 但微信语音内容,跟他自己视频里讲的对得上,他自始至终拿不出任何相反证据。

法院的逻辑是你自己发的视频、你自己在群里说的话、你当庭认的身份,串起来就是完整证据链。

赔偿方面,一审判精神抚慰金119元,但律师费差旅费一分没支持,理由 "于法无据"—— 民事官司默认律师费自己掏。李女士就为这11000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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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济南中院改判了:

律师费、差旅费是潘宏侵权直接逼出来的维权成本,该他出。于是维持道歉、维持119元,再加11000元,齐了。

但注意,法院判的是名誉权—— 是他讲话害李女士被网暴。狗怎么死的、算不算虐狗,这次没认。

在执行阶段,赔偿是到账了,可道歉没发。潘宏的账号都恢复更新了,人接着拍,就是不低头。李女士已经申请强制执行。

道歉的强制执行会是什么操作呢?法院可以直接以潘宏的名义发布道歉内容,费用由潘宏承担。

至于李女士有没有追责自己的狗在潘宏的训狗基地死亡的责任,还没看到有这方面的追责。

那119元的精神抚慰金是她本人遭网暴的精神损害,法院判决里从头到尾没有对"小宝"的死亡作出任何赔偿认定。

听听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