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三大运营商全面暂停“0元购机”,是何原因?》被工信微报转发。
在此文中,记者采访了三大运营商各一个地方分支,均称“升级”“暂时办不了”,但这并不能说是运营商“全面停”,也没有真正原因。工信微报转发也只是旁观者的角色,没有官方信息。
报道称,“这类投诉都有共同点:用户以为自己办的是通信业务,签下的却是贷款合同;以为交的是话费,实际上是在还贷款。一旦手机欠费停机,贷款随即逾期,个人征信跟着受损。”
这段有明显偏差。运营商办理的也是几年的通信服务合约,交的也是话费。贷款是“0元购机”的延伸,还贷的钱来自运营商每月的话费折扣。例如央视报道中举的例子,每月交139元话费,运营商返还49.9元作为购买手机的分期付款。运营商让利(返还)是实实在在的。
用户不会完全不知道这个约定,即使再掩饰,办理人员也会反复提醒要按时交话费。
问题是,签署了这个合约,个人信用和用户付月通信费之间的关系从“弱相关”变成了“强关联”。运营商一直称,要把缴纳电话费和个人信用挂钩,也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支持,但一直没有真正实施,这是“弱相关”。而根据分期产品的模式,你没按时缴纳电话费,运营商就不会返还用于支付分期的资金,用户的“分期产品”就会违约,这种金融产品很容易就将影响传递到个人信用。这种“强相关”引起很多用户担忧。
在央视的报道中,找了两个“暂停0元购”的原因,但这两个原因都是说运营商可以取消0元购,而不是来自0元购业务自身的问题。
①付亮(本人)认为,此次三大运营商集中叫停金融分期购机业务,除了规范相关业务行为外,更深层的背景是通信市场步入存量时代,依靠补贴手机硬件抢夺用户的运营逻辑已难持续。
②盘和林认为,数字化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线下实体营业厅的职能持续收缩。同时,常态化落地的“携号转网”政策,彻底打破了运营商依靠长周期合约深度锁定用户的运营壁垒。
我仍坚持认为,“免费送手机”本身是不成立的,得到手机者一定知道自己为这部手机会付出一些东西,只是知道得不全面。与“达量限速”类似,“签合约免费送终端或补贴购机款”这一国际上流行的方式,不应该简单取消。
以中国移动香港为例,5.5G的399港元36期合约中既有达量限速,也有赠手机购机款。
合约包含200GB内地及香港流量,其后无限用,但限速1Mbps,可加数据包28港元2GB或98港元10GB。
签合约优惠送亚洲万里通10000里数或1000港元5G手机款“二选一”。表面看,这套餐合约与信用无关,但是在我国香港地区及不少国家,手机月费没按时缴纳,也会影响信用,按合约交手机套餐费和信用本来就是“强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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