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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李欣雨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以下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据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榆树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2026年第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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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