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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发生在小区楼道里的邻里纠纷,本来连治安案件都算不上多严重,硬生生被一段十几秒的剪辑视频推上了全网热搜。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被警方处罚之后,当事人非但没收手,反而换了个马甲继续在网上讲她那套已经被人拆穿的故事。
事情得从今年四月说起。杭州滨江区一个公寓楼里,王某某养的宠物狗跑到邻居李某某家门口排泄,把人家门口的快递给弄坏了。李某某没忍,直接去法院提了民事诉讼。两家人的梁子,从那时候就结下了。到了六月六号傍晚,王某某在朋友高某某家门口聊天,狗又跑到了李某某门口。李某某正好出门,抬脚把狗赶开。王某某不干了,两个人当场吵起来。
争吵过程中,李某某用手指了王某某的脸,王某某抬手拍打他的手,高某某也冲上来帮忙拍打,李某某手臂和手指被轻微抓伤。李某某当场报了警,要求两个人留在原地等民警来。王某某两次想坐电梯走,都被李某某用身体挡住了。这个“用身体阻挡”的动作,后来被王某某剪成了一帧画面,配上一段哭诉,变成了“猥亵殴打”。
冲突发生当天晚上,民警就到了现场,把三个人带回派出所。第二天传唤结束后各自离开。也就是说,这件事在六月份就已经走完了报警、出警、传唤的流程。派出所组织过调解,双方在赔偿金额上谈不拢,调解没成功。按正常逻辑,谈不拢就走法院,李某某那边的民事诉讼本来就在审理中。但王某某选了另一条路。
八月下旬,她把经过剪辑的视频发到了网上。视频里的叙事极其具有冲击力:二十四岁的年轻女性,在电梯里被四十岁的男邻居猥亵、推倒,
反抗时抓伤了对方,反而被索要五千块赔偿。
这段内容几乎是为社交媒体量身定做的,情绪浓烈、身份对立、细节模糊,留足了让网友自行脑补的空间。舆论瞬间炸了。李某某的个人信息被扒出来到处传播,铺天盖地的辱骂砸向他,一个普通人的正常生活被彻底打乱。
但监控这个东西,最怕的就是被人只挑几秒钟看。
八月二十五号,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把完整监控调出来后的情况写得清清楚楚。六月六日十八时五十九分,狗跑到李某某门口,李某某用脚驱赶,双方口角,然后才是互相拍打和抓伤。李某某用背部挡住王某某不让走,是因为他已经报了警,要求她等民警到场。整个过程里,没有任何猥亵行为,没有任何殴打行为。王某某控告李某某对其殴打并猥亵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警方同时对王某某和高某某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对李某某也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两边都没被认定有违法犯罪行为,但王某某在网上发的那套叙事,被警方单独拎出来,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立案调查。
八月三十号,王某某被正式执行行政拘留。
按理说,进了拘留所待几天,出来之后正常人都会消停一阵。但王某某的操作让所有人都没料到。拘留期满获释之后,她注册了一个新账号,录了视频重新出镜。
视频里她不再像之前那样声泪俱下地控诉“猥亵殴打”了,换了一套说法:男邻居的肢体阻挡动作让她感到“恶心”和“不适”,她否认自己是栽赃诬告,坚称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诬告罪”。同时她说自己和家人、同事都遭到了大规模网暴。
这套话术其实挺值得琢磨的。她把警方的定性偷换了一个概念。警方立案调查的是“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这属于行政违法层面的认定,不是刑法里的诬告陷害罪。她抓住“诬告罪”三个字做文章,暗示自己没有被定刑事罪名就等于没错。但行政处罚和刑事罪名本来就是两套不同的法律体系,警方认定的是她在网络上发布了与客观事实不符的信息,引发了大规模舆论混乱和对无辜者的网暴,这个定性本身就已经很重了。
法律上还有一层更细的东西。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陈贞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得很明白:公民因为别人的行为产生“恶心”“不适”的心理感受,是真实的个人体验,受法律保护;但把这种主观感受转化成“猥亵”“殴打”这样的具体违法事实指控,公开发布到网上,就必须基于客观事实。明知或应知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还通过剪辑视频、断章取义的方式向不特定公众传播,误导舆论,这就是捏造事实。
王某某的新账号很快就被平台处置了,禁止关注,相关内容传播通道被切断。她原来的主账号更早之前就已经被禁言三十天,相关流量收益也被处置。平台的态度很明确:你可以有个人感受,但你不能拿已经被官方证伪的信息继续在平台上煽动情绪。
线上的路走不通了,线下的日子也没好到哪去。王某某此前关联的护肤品牌和任职公司被网友扒了出来,品牌主打产品遭到大量消费者抵制,店铺账号迅速转为私密状态。一个靠线上流量吃饭的人,账号被封、品牌被抵制,等于两条腿同时被砍断。而且行政拘留留下的违法记录不会自动消除,对她后续求职和商业活动都会形成实打实的阻碍。
再看李某某这边。他从头到尾就是一个被狗在门口撒了尿、快递被弄坏、吵了一架、报了警的普通邻居。结果被扣上“色狼”“施暴者”的帽子,个人信息被全网散播,承受了两个多月的网络暴力。即便警方通报还了他清白,网上那些污名化的标签也不会瞬间消失。名誉受损这件事,法律上可以要求赔偿,但心理层面的伤害不是一纸通报就能抹掉的。他之前因为快递损毁提起的民事诉讼还在审理中,这场纠纷在法律层面远没有结束。
这件事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在于,它精准地利用了公众的善意。一个年轻女性在网上哭着说自己被猥亵,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愤怒和同情,这是正常人的本能。但恰恰是这种本能,被当成了工具。当“小作文”可以靠剪辑和话术把一个人推入网暴的深渊,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将来发声时,面对的将是更多的怀疑和冷漠。每一次反转,消耗的不只是一个案件的信誉,而是整个社会对求助者的信任存量。
王某某至今没有承认自己虚构事实这个核心错误。
她承认的是“占了公共资源”,不承认的是“编了故事”。这种姿态说明她根本没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只是觉得这次运气不好,监控被调出来了。
遇到邻里纠纷,报警、调解、打官司,哪条路都比在网上编故事强。流量是一把刀,你拿它去捅别人的时候,就得想好它会不会反过来割到自己。你觉得像王某某这样行拘期满后继续发声的行为,平台应该永久封禁还是给她留一个说话的窗口?评论区聊聊。
信息来源:
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2026年8月25日警情通报(央广网转载) 新黄河2026年8月30日报道 澎湃新闻2026年9月23日报道《虚构“电梯遭猥亵”被行拘女子获释后再发声》 北京日报客户端2026年9月22日评论《无视警方通报,再次煽动舆论,这篇“小作文”为什么翻车了》 四川法治报2026年9月23日评论《让“按闹分配”失去土壤》 封面新闻2026年9月2日报道《虚构“电梯内遭男邻居猥亵殴打”女子被行拘,其关联的护肤品牌遭抵制》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陈贞律师接受九派新闻采访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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