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普通老百姓安身立命的根基。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而言,家,是最后一道安全的屏障。
可当睡梦之中,自家院门被机器撞碎,一群手持器械的人闯进屋内,普通人该如何自保?发生在陕西西咸新区的张恒正当防卫案,就把这个尖锐的现实问题摆在了公众与法律的面前。
故事发生在2023年4月1日清晨六点,天还没有完全放亮,资村的大多数村民还沉浸在睡梦当中。张恒一家也正在家中休息,突如其来的巨大轰鸣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一台轮式破碎机直接冲过来,粗暴撞碎张家的院门,紧接着房门也被直接破坏。十多名人员紧随其后冲进院子,这些人手里带着防暴盾、橡胶棍、防暴叉,还有人拿着灭火器向着房屋内部喷射干粉,白茫茫的粉末瞬间弥漫整个屋子,屋内人的视线完全被遮挡。
睡在里屋的张恒和父亲,被突如其来的动静猛然惊醒。在浓烟与白雾之中,他们根本来不及分辨来人身份,也无从判断对方下一步会做出什么举动。
强拆新闻曾经屡见不鲜
面对一群破门闯入、全副武装的陌生人,父子二人慌乱之中拿起家里自制的长矛进行防卫反击。
现场局面彻底陷入混乱,冲突过程里,张恒手中的长矛刺中冲在最前面的石某,造成对方左肺以及肺动脉破裂,石某因为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除此之外冲突还造成另外三人受伤。
惨案发生之后,张恒很快被警方逮捕,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公诉机关的意见认为,张恒的防卫行为已经超出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在很多人的朴素认知里,无论起因如何,致人死亡就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所以这份起诉意见,一开始也让不少人觉得张恒难逃刑事处罚。
但审理该案的法院并没有简单顺着这样的逻辑下定论,而是完整复盘整件事的前因后果,把案件背后的征地纠纷完整纳入考量。
强拆现场
这件流血冲突的根源,是当地文旅项目的土地征收。张恒一家并不认可给出的补偿方案,始终没有签署拆迁补偿协议。负责征收的沣西新城管委会,前后三次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行政决定,但是前两次的行政决定,都被法院判决撤销。
第一次2018年作出的交地决定,法院以没有落实补偿安置就强行要求交地,程序违法予以撤销;2020年第二次作出决定,又因为没有给农户陈述申辩的法定权利,程序明显不当再次被撤销,就连同一年的征收补偿安置文件,也因为评估报告使用的是预评估,证据依据不足,同样被法院撤销。
接连三次行政文件被司法否定,意味着管委会在这起征收纠纷当中,连续三次在法律层面败诉。
2023年3月24日,管委会第三次下达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按照我国土地征收相关法律,这份决定下达之后,当事人拥有60天的复议期,还有长达六个月的诉讼期限,在救济期限没有届满之前,行政决定还没有产生完整的强制效力。
更加关键的是,集体土地想要强制拆除房屋,就算行政文书生效,行政机关本身没有直接强拆的权力,必须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拿到法院作出的强制执行裁定,才可以开展拆除工作。
强拆行为一直争议很大
可是仅仅过去八天,还处在法定救济期限之内,既没有等复议、诉讼时间到期,也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发生了4月1日清晨这起破门闯入的事件。
组织方直接纠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携带器械上门。从破碎机撞开院门的那一刻开始,这群人的闯入行为,就属于法律意义上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回到刑事审判的核心争议:张恒挥舞长矛反击,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法律当中正当防卫有几项基础条件,存在现实不法侵害、侵害行为正在进行、反击针对侵害人本人。
从案件事实来看,这三个客观条件全部成立。真正控辩双方博弈的焦点落在最后一条:防卫行为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公诉机关的逻辑十分直白:对方只是来拆迁,张恒却用长矛致人死亡,反击造成的后果过于严重,应当认定防卫过当。
无题
但法院审理的时候,拒绝站在事后旁观者的视角去苛求当事人,而是努力还原当事人身处的真实处境。清晨破门而入的冲突:一场意义特殊的正当防卫判决。
法官的裁判思路遵循正当防卫案件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判断防卫限度,要立足于防卫人当时身处的危急环境,站在普通社会大众的认知角度,不能充当“事后诸葛亮”。
我们可以想象那个清晨的现场,天色未明,屋内被灭火器喷出的干粉笼罩,到处白茫茫一片,视线受阻。父子两个人面对十多个手持盾牌、器械的闯入者,身处封闭的自家房屋之内,内心充满恐惧,根本无法预判这群闯入者接下来会实施怎样的伤害。
身处混乱、惊恐的危急瞬间,普通人精神高度紧张,不可能冷静思考,去精准控制自己刺击的部位、发力的轻重。
法律不能要求一个被突然袭击的普通人,在生死关头做出冷静克制、分毫不差的完美防卫动作。综合全部现场情况,法院最终认定,张恒的反击行为,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依法构成正当防卫,刑事层面宣告无罪。
给法官和律师点赞
刑事判决尘埃落定,民事赔偿的诉求也迎来结果。死者石某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要260余万元的各类赔偿,这份索赔请求,同样被法院全部驳回。
判决的法律依据来自民法典,明确规定因为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损害,正当防卫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本身属于合法行为,合法的行为,自然不会产生赔偿义务。不能一边在刑事层面肯定公民面对不法侵害防卫的权利,又在民事上要求守家自卫的当事人,为不法侵害人的损失掏钱赔偿。
判决书当中也客观厘清:本案死者石某,属于被临时召集过来参与行动的人员,并不是征地纠纷的策划组织者。家属如果想要追责赔偿,应当向事件的组织方另案主张,而不是向正当防卫的房屋主人索要。
石某本人主动参与不法侵害,自身存在重大过错,这也是法院驳回索赔的重要考量。
让正当防卫真的保护弱势群体!
刑事宣告无罪,同时民事完全不担责,这样的判决结果,在国内同类案件当中十分少见,具备很强的突破性。公开的数据显示,前些年全国刑事案件当中,公诉案件最终无罪率仅有0.02%,一万个被起诉的被告人当中大约只有两个人能够拿到无罪判决,张恒就是其中之一。
被羁押接近两年之后无罪宣判的他,还可以依照法律申请国家赔偿,弥补被限制人身自由带来的损失。
当然这份判决公布之后,社会上同样存在不少讨论。参与上门行动的十名人员,事后被追究故意毁坏财物罪,但是量刑大多在两年以内,很多网友也在讨论,事件背后的策划组织者,责任有没有被完整深挖。
无论舆论存在怎样的不同声音,这起案子留给社会的启示是清晰的。法律明确保护公民的住宅安宁,即便是征地拆迁,也不能够绕过法院,使用暴力破门侵入民宅。
面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公民拥有防卫的权利,司法裁判要充分还原当事人身处的恐惧处境,不能拿冷静的上帝视角,去苛责身处险境当中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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