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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饮月 文丨饮月

抓了6只野鸟关在家里赏玩,事后鸟放归了山林,检察院也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可谁能想到,转头林业部门依旧开出了一张整整6万元的重磅罚单。

平均算下来,逮一只鸟就得搭进去整整一万块,不少人第一反应都是替当事人喊冤,觉得既然连牢都不用坐了,凭啥还要被罚个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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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事一点都不冤,很多人至今还被“抓鸟自养不算事”的老观念蒙在鼓里,误以为免予刑事起诉就等于彻底平安落地,却不知如今的法律早已布下了严密的追责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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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只是养着玩”当挡箭牌,老观念必须彻底翻篇了

在不少人的印象里提个鸟笼去公园溜达、在阳台上听鸟叫,那是再平常不过的晚年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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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过去在农村老家,上山架个网、掏个鸟窝,逮两只画眉、百灵回家养着,大家也都见怪不怪。

早在2021年2月,国家林草局和农业农村部就联合公布了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在这个名录里,曾经随处可见的画眉鸟、鹩哥、百灵等常见笼养鸟,已经正式升格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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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概念?从那一天起,画眉鸟在法律上的身价,就已经跟穿山甲、黑熊等珍稀物种放在了同一个天平上。

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总觉得“我不偷不抢,抓两只鸟回家逗乐,又不拿去卖大钱,能有多大事?”这恰恰是民间最普遍、也最危险的认知误区。

法律惩治非法猎捕,保护的核心是野生动物资源与生态多样性,而不是看你的主观动机是“拿去发财”还是“自我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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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伸手把野生保护动物从大自然里抓进鸟笼,无论你是为了卖钱还是纯粹自娱自乐,侵害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事实就已经铁证如山!

大自然里的野生鸟类是森林生态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们负责控制虫害、传播种子,你抓一只,野外就少一只;大家今天抓一只、明天抓一只,整个野外种群就会面临枯竭。

把公共的生态财富据为己有来满足个人的赏玩私欲,本质上就是对生态环境的无偿侵占,现代法治社会绝不会因为你一句“我只是喜欢它”,就为违法行为大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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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刑事起诉,绝不等于你可以“拍屁股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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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发生的这起典型案件中,涉案男子王某在山林里用诱捕装置非法猎捕了6只野生画眉鸟。

案发后,涉案画眉鸟被全部解救并放归自然,当事人也自愿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生态补偿金,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诚恳,最终依法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消息一出,很多人误以为:“既然检察院不起诉了,那这事不就算彻底翻篇、平安落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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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错特错!刑事不起诉是对涉案人员的宽大处理,但绝不代表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被一笔勾销,这里就涉及司法实践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闭环机制——“行刑反向衔接”。

过去有些案子可能存在漏洞:到了检察院这儿,觉得罪行较轻不够判刑,案子不诉了,结果当事人既没坐牢也没挨罚,大摇大摆回家,导致违法成本极低。

但如今的法律监督机制严丝合缝,检察机关虽然决定不对你动用刑罚,但必须把案件线索和检察意见依法移送给林业等行政执法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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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行政部门接手后,必须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行政查处,刑罚免除是司法的温情与宽容,而行政重罚则是对破坏规则者不可逃避的硬性追责。

刑法管的是“是否构成犯罪、要不要蹲监狱”,行政法管的是“违反行政法规该怎么处罚、怎么补救”。

试想一下,如果只要免予起诉就什么惩罚都没有,那法律的威慑力何在?那些偷偷抓鸟自养的人岂不是会有恃无恐:“反正抓得少不用坐牢,大不了被抓了把鸟放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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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侥幸心理一旦泛滥,野生动物保护的防线就会彻底崩塌,因此,“免刑不免罚,违法必买单”,正是现代法治闭环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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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鸟凭啥罚几千上万?这笔“生态账”必须算得明明白白

很多街坊邻居最想不通的,其实是罚款的数额:“就算要罚,罚个几百块钱教育一下得了,凭啥一下子开出几万块的罚单?这不是小题大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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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开这个疙瘩,咱们就得把国家的野生动物“价值评估体系”和行政处罚标准摆到明面上来看。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的生态基准鉴定价值就高达数千元(通常按5000元基准计算)。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机关可以处以野生动物价值两倍以上、十倍以下的巨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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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一算账:6只画眉鸟,基准总价值就达到了3万元,如果按照法定倍数计算,罚款金额轻轻松松就能突破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

很多涉案当事人直到拿到罚单的那一刻才傻了眼:原来自己抓的不是几只叫声好听的鸟,而是一颗颗随时会引爆家庭财政的“定时炸弹”!

可能有人会问:“既然当事人已经把鸟放生了,也没有造成鸟类死亡,罚这么重是不是过罚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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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确实也是当前司法和行政执法中非常关注的焦点。

比如在一些地区,检察机关、公安与林业部门专门召开联席会议,推进行刑衔接的尺度统一,探索将当事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积极缴纳生态修复金、涉案动物是否存活放生等情节纳入考量,让行政处罚在守住法律底线的同时,更加符合“过罚相当”的公平原则。

但无论执法机关如何从轻或减轻处理,基准线摆在那里,几千到数万元的罚款是无论如何也逃不掉的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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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态从来没有‘免费体验券’,大自然的生灵在法律的天平上每一只都明码标价!这笔昂贵的罚款,买的是当事人对法律敬畏心的缺失,罚的是无视生态红线的无知与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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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鸟的人请赶紧做好这三步自查

千万不要在山林、果园、甚至自家后院私自布网、放置诱捕器或者掏鸟窝,在野外只要私自捕捉野生鸟类,哪怕只逮了一只,都极可能踩中违法犯罪的高压线。

同时,路边无证流动摊贩、非正规花鸟市场兜售的无标识鸟类,坚决不买、不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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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核实一下家里养的鸟属于什么品种,画眉、鹩哥、相思鸟、红胁绣眼鸟等均已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如果是2021年名录调整前就已经合法饲养的,要查看是否在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完成过规范登记或佩戴了专用合法脚环标识;如果是无证、无专用标识的非法来源个体,切勿私自买卖转移。

如果日常在果园防鸟网或自家阳台误捕、捡拾到受伤的野生鸟类,千万不要顺手关进笼子里“先养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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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拍照留证,并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保护救护中心或拨打林业部门电话,由专业人员接收救护。

真正的爱鸟,是欣赏它在蓝天林间自由展翅的生机,而不是把它囚禁在方寸木笼之中供自己消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