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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做正确的事,再正确的做事。
这句话的核心是管理优先级的智慧,可以拆成两层来理解:
1. 含义
- “先做正确的事”(Do the right things):解决的是方向和目标问题。它强调在行动之前,要先判断这件事值不值得做、是否符合长期战略。如果方向错了,后面做得再完美也是南辕北辙。
- “再正确地做事”(Do things right):解决的是效率和执行问题。它强调在确认方向正确后,通过科学的方法、严谨的流程把事情做好,追求效率和质量。
简单说:前者是“选择对的事”,后者是“把事做对”。 顺序不能颠倒——没有方向的正确,执行越高效,失败越彻底。
2. 出处
这句话最常被归功于现代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他在《有效的主管》(The Effective Executive)等著作中系统阐述了这一思想。不过,德鲁克本人更多是区分“效能”(Effectiveness,做正确的事)与“效率”(Efficiency,正确地做事),原句常被后人合并为现在这个对仗的版本。
另外,华伦·贝尼斯(Warren Bennis)、史蒂芬·柯维(Stephen Covey)等管理学家也反复强调过类似理念,比如柯维在《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里就把“要事第一”作为核心习惯之一。
总结:这是一句管理学格言,提醒我们“效能优先于效率”,先确保赛道选对,再拼命奔跑。
#先做正确的事,再正确的做事##选择大于努力##抬头看路##方向##正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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