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县民政局关于砚城镇城内村更名为左所村、孙家坪乡河湾村更名为上所村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26年9月7日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砚城镇城内村更名为左所村、孙家坪乡河湾村更名为上所村。五寨县民政局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向社会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五寨县民政局

2026年9月8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