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集中披露一批行政处罚信息(豫金罚决字〔2026〕68-77号),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及辖内三家分支机构、多名相关责任人员一并被处罚。
省分行:三项违规,罚款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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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因三项违规行为被罚款人民币120万元,涉及业务条线包括信贷业务和信用卡业务:
违规发放贷款延缓风险暴露——涉及信贷业务条线,贷款风险未能及时暴露;
发放虚假用途个人贷款——涉及个人贷款业务条线,贷款实际用途与申报不符;
信用卡业务内控执行不到位——涉及信用卡业务条线,内部控制执行存在缺陷。
三家分支机构:同一批罚单中一并领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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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批公示中,中国银行郑州文化支行、中国银行商丘分行、中国银行郑州自贸区分行分别被罚30万元、35万元、30万元,违规事由均与信贷业务相关:
郑州文化支行:发放虚假用途个人贷款,罚款30万元;
商丘分行:违规发放贷款延缓风险暴露,罚款35万元;
郑州自贸区分行:发放虚假用途个人贷款,罚款30万元。
与机构处罚同步,三名责任人被监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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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责任人被警告:
张献莉(时任中国银行郑州文化支行营业部主任):因发放虚假用途个人贷款,被警告;
赵抗资(时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因信用卡业务内控执行不到位,被警告;
孙超(时任中国银行商丘分行副行长):因违规发放贷款延缓风险暴露,被警告。
(资料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豫金罚决字〔2026〕68-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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