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管理缺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被罚 12.5 万元|浙江遂昌公路项目查处通报

信息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遂昌县交通运输局公示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24

9月24日,遂昌县交通运输局对外公示一则交通工程领域行政处罚记录。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在 S215 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一期)施工当中,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没有按照规范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落地执行,被监管部门作出警告并处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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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基本概况

2026 年 9 月 1 日上午,遂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赴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一期)项目部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经核查取证确认,施工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阶段,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依据相关规范要求编制、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该行为属于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类违法行为。

企业基础信息

  • 行政相对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367613
  • 行政处罚认定文书号:丽交工罚﹝2026﹞073

二、处罚相关信息

  • 处罚机关: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 处罚内容:责令改正并警告,罚款人民币 125000 元(壹拾贰万伍仟元整)
  • 处罚依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
  • 缴款渠道:当事人收到处罚文书 15 日内,可前往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或者扫描处罚决定书二维码完成缴纳;逾期将按规定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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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处罚相关信息

触碰强条!中铁十六局施工北京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现场暗藏触电、火灾隐患,被罚2万元

另据北京市住建委公示(文书号:京建法罚 (市) 字﹝2026﹞第 010339 号,处罚日期 2026‑08‑26),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土建06合同段,现场联络通道配电箱存在 PE 接地未连接、绝缘隔板缺失、缺少分路标记问题,涉及 1 条强制性条文,存在触电、火灾隐患。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企业罚款 2 万元,无从轻、从重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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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观察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公路、市政项目安全管控的核心风险点。专项施工方案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的前置条件,方案既要科学编制、完成审批,更要在现场不折不扣落地执行。缺少专项方案或者方案流于纸面,极易诱发坍塌、滑坡等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本次被查处的企业属于国内大型基建央企,同样出现危大工程方案管理漏洞,说明大型施工企业也不能放松项目一线安全管控。部分项目存在 “重进度、轻安全” 倾向,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走过场,现场施工和方案 “两张皮”。

交通建设监管部门持续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就是倒逼施工单位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企业应当健全危大工程全流程管理机制,做到先编方案再施工,方案审批不通过不施工,现场严格对照方案组织作业。同时强化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履职考核,杜绝专项方案管理制度悬空,从源头化解危大工程安全风险。

信息来源:遂昌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公示,数据来源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