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单印好了,海报挂出去了,临上台前,节目被撤了,原本留给董卿的《床前明月光》,换成了一个机器人来念。
看网上大家传言,去美国生孩子,据说是原因之一。
客观来说,这件事不违法。
当年赴美生子本身完全合规,不存在法律过错。
但对于董卿这种站在国家级舞台、常年传递家国情怀的公众人物来说,这是一次致命的人设误判,也是她职业生涯永远抹不掉的遗憾。
有这么一个原因,不允许在一线露面,这就很可以理解了。
网上舆论也分成两派。
一派觉得董卿太冤了,被老公拖累,自己啥也没做错;
另一派觉得她就是活该,谁让她当初做出那种选择。
两边都不愿意听对方说话,谁也不了解事情有多复杂。
董卿是我印象很好的一个主持人。很知性,修养也很好,台风和控场都非常好。
如果董卿只是一个普通的娱乐明星,或是一个没有公共话语影响力的素人,我愿意尊重她的一切选择。
但董卿不是普通人。
她是央视王牌主持人,常年主持《开学第一课》《朗读者》《中国诗词大会》,面向全国亿万观众、无数中小学生,一遍遍讲述民族自信、家国大爱、爱国情怀。
这样一个媒体主持人,用的就是公共形象示人,去美国生孩子,表达的就是不爱这个国家,不信任这个国家,对这个国家的未来不看好。
这样的世界观,对中国是这样的认识和态度,确实没有资格做国家电视台的主持人。
如果国家电视台都是用这样的一些人,就是在向社会传达,这个国家没什么希望。
观众可以包容普通人的生活选择,却无法原谅一个给全国孩子讲爱国的人,私下却给孩子选择外国国籍。
大家诟病的从不是“违法”,而是割裂感和双重标准。
从权责对等的角度讲,董卿的自由,确实已不完全属于她个人。
毕竟,她享受了体制赋予的顶级声望、流量和社会影响力。
这就是公众人物的代价:盛名是红利,也是枷锁。
普通人可以工作归工作、生活归生活,但站在国家舆论舞台上的人,一言一行都会被无限放大。
享受平台带来的光环和声望,就要承担更高的大众期待。
因此,打击这种“一边站在神圣讲台上告诉孩子们要热爱脚下的土地,一边转身用实际行动给出对国家没信心”的人复出上新节目,我深表赞同!
说到底,这不是罪过,却是一场彻底的认知误判。
法律允许的事,不代表公众情感可以接受。
身居高光之中,台上讲的信仰,终究要和台下的选择对应。
知行不一,便是公众人物最大的遗憾。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