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洱源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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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促消费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激活县域大宗消费、品质消费、便民消费市场。洱源县商务局组织十多家优质企业,于9月26日至27日,在海之源广场举办2026年“双节同庆·惠购洱源”促消费活动,围绕汽车、家电、手机、电动车、家居等大宗消费品开展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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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促消费活动结合中秋、国庆双节消费节点,采取“以旧换新+商家让利+节庆促销”相结合的方式。活动中,国补、省补、厂补、彩云消费券等政策优惠可叠加使用,增加消费者的获得感。

活动品类主要覆盖居民日常消费的大宗商品,为有换购需求的消费者提供集中选购渠道,同时也为本地商家搭建展销平台,带动商品流通。

在现场,各类展位整齐排开,汽车、家电、手机、电动车等商品集中展示,不少居民就换购补贴、优惠幅度等事项向商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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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活动旨在提振节日消费氛围,促进县域消费市场活跃,为全县消费市场平稳运行提供支撑。

图文:赵丽娟

编辑:杨艳丽

排版:杨锦元

审核:施新弟 周丝莹

终审:李义勇 卢夺坤

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第五章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节 规划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第八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规定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要求对本辖区的县级人民政府编制的规划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节规定制定。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证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