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融媒体中心
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我市持续开展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行动
对城市管理领域
设施权属单位及管护企业
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服务
现将近期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进行曝光
以切实推动隐患整改落实
达到教育震慑目的
01
石桥公园
存在问题:
路灯倾倒。
相关规范:
问题违反了《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护城市照明设施,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六)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同时违反了该规定关于城市照明设施应保持完好、正常运行的管理要求。
整改要求:
立即清理倾倒路灯,并做绝缘处理。
处置情况:
已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已整改完成。
02
简阳厨禾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
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未按新规更新。
相关规范:
问题违反了《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66号)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进行检查,并及时维护更新。
整改要求:
立即对照最新规范重新制作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
处置情况:
已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已整改完成。
03
印鳌路
存在问题:
行道树树枝遮挡路灯。
相关规范:
问题违反了《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因自然生长而不符合安全距离标准的树木,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门通知有关单位及时修剪。
整改要求:
立即清理遮挡路灯的行道树树枝。
处置情况:
已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已整改完成。
04
射洪路南段
存在问题:
行道树树枝遮挡道路指示牌。
相关规范:
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整改要求:
立即清理遮挡道路指示牌的行道树树枝。
处置情况:
已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已整改完成。
05
新民街南段
存在问题:
行道树树枝遮挡路灯。
相关规范:
问题违反了《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因自然生长而不符合安全距离标准的树木,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门通知有关单位及时修剪。
整改要求:
立即清理遮挡路灯的行道树树枝。
处置情况:
已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已整改完成。
06
凌云路
存在问题:
人行道花岗石、路缘石,破损、沉陷。
相关规范:
问题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
整改要求:
立即修复破损、沉陷道路。
处置情况:
已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已整改完成。
07
农兴东街
存在问题:
行道树树枝遮挡路灯。
相关规范:
问题违反了《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因自然生长而不符合安全距离标准的树木,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门通知有关单位及时修剪。
整改要求:
立即清理遮挡路灯的行道树树枝。
处置情况:
已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已整改完成。
08
“84”道口生活垃圾压缩站
存在问题:
1.配电箱电气积尘,箱门跨接线松动,隔弧片缺失。
2.操作控制柜箱门缺失,积尘积泥较多。
相关规范:
问题一违反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5.1.1条:柜、台、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对于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金属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4平方毫米的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连接,并应有标识。同时违反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7.1.2条第4款:在有大量灰尘的场所,应避免由于灰尘聚集在布线上对散热带来的影响。
问题二违反了《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17)第5.1.1条:用电产品应按照制造商要求的使用环境条件进行安装,如果不能满足制造商的环境要求,应采取附加的安全措施,为产品提供防止外来电气、机械、化学和物理应力的防护。同时违反《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7.1.2条第4款:在有大量灰尘的场所,应避免由于灰尘聚集在布线上对散热带来的影响。
整改要求:
1.立即清理配电箱电气积尘,固定箱门松动跨接线,补装隔弧片。
2.立即补装操作控制柜箱门,清理积尘。
处置情况:
已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已整改完成。
09
马号街
存在问题:
行道树树枝遮挡路灯。
相关规范:
问题违反了《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因自然生长而不符合安全距离标准的树木,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门通知有关单位及时修剪。
整改要求:
立即清理遮挡路灯的行道树树枝。
处置情况:
已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已整改完成。
来源 | 简阳市安办
编辑 | 吴润秋
责编 | 胡禹
审核 | 夏渝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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