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次征地,预公告只在村部公示栏贴了一张。住在村东头的农户压根没看见,直到上门调查才知道要征地。他问村干部:“怎么没人通知我们?”对方说:“公告贴在村部了呀,你自己不看。”
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没毛病,但放到法律里,站不住脚。征地影响的是每一户,通知不到位,程序就有问题。
0 1
法律规定要发到哪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注意这里的表述:不是“在村里发个公告”,而是明确列出三个层级——乡(镇)、村、村民小组。落到村这一级,还要求村民小组层面也让老百姓看得到。所谓“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包括张贴在显著位置、在村民微信群转发、通过广播通知、上门送达等多种形式,而不是挂在某个角落就算数。
0 2
为什么非要细分到村民小组?
征地影响的是每一个被征地农户,而征地程序正当性的第一环就是“知情”。你只有先知道要征地,才谈得上参与调查、核对方案、提出异议。
如果公告只在村部贴一张,或者只在网上挂一下,住在偏远小组、不常去村部、不会上网的农户,就等于被程序“屏蔽”了。等他们知道消息时,调查可能已经结束,登记可能已经错过,异议期可能已经过去——这些损失,一句“你自己不看”是补偿不了的。
法律把公告范围细化到村民小组,就是要把“知晓”这件事真正落到每个人头上,而不是默认“村委会知道就等于村民知道”。
0 3
容易搞错的几个点
❓“网上发布了就算数”——不算。法律规定要“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光挂个网站,对不常上网的村民来说等于没发。
❓“公示期过了就过期了”——10个工作日是法定的最短公示时间。少于这个时间,程序就有瑕疵;没公告到位,更不能简单一句“过了期”就翻篇。
❓“贴了就算通知到了”——贴在没人看得到的地方、只贴一张、字太小看不清,都不算尽到了公告义务。
0 4
你该怎么核实?
第一,留意自家小组的公示栏、微信群、大喇叭。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正式征收公告,都会先后出现。
第二,如果在你家小组范围内从头到尾没见过预公告,可以主动向村委会、乡镇政府询问,要求说明发布情况。
第三,保留“没见到公告”的痕迹意识,比如公示栏长期空白的照片、询问记录。这不是为了抬杠,而是程序正当性的一部分,将来真要有争议,这是证据。
公告不到位,程序就有瑕疵。知道这一点,你才知道什么时候该提出异议,而不是被一句“贴过了”打发掉。
0 5
10个工作日,到底怎么数?
公告时间的“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很多人不知道具体怎么算。
工作日,指的是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日子。周六、周日不算,元旦、春节、国庆等法定节假日也不顺延进去。也就是说,如果公告在节假日前张贴,实际留给老百姓看公告的“自然日”会比10天更长;反之,如果公告期间夹着长假,10个工作日的计算就要跨过整个假期。
你可以自己拿日历数一遍:从公告张贴那天算起,把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划掉,数满10个工作日。如果数下来不够,说明公告时间不足,这个程序环节就是有问题的,可以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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