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紫辉创投创始合伙人郑刚发布实名举报,指控罗永浩及交个朋友旗下公司涉嫌重大偷税漏税。
郑刚在举报中称,罗永浩利用罗永秀、黄贺及同事李钧等人的名义,注册了几十家空壳洗钱公司,存在重大偷税漏税,已注销了几十个有限洗钱的合伙企业。
郑刚表示:“即使现在你注销了,也能把你起死回生,看看你在这些有限合伙里欠了多少税,走了多少账。”
郑刚同时公开征集顶级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称要入场审计锤子科技约15年的账目,总标的涉及紫辉创投约3亿元,并承诺回款的10%至20%可作为审计方收益。
9月28日,郑刚又发文称:秒删?有时候啊,我就不明白,他创啥业啊?秒盯舆情,秒删不利于自己的评论和帖子,还创业?工匠精神?就这整天口水别人,又怕被人口水,你活得有多难?
面对举报,罗永浩第一时间回应,罗永浩表示,该内容已截屏,并称“太多网上的流氓完全不知道诬告是要犯罪的”,呼吁网友帮忙截屏留存证据。
此外,他公开质疑郑刚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进入限制消费名单,却疑似非法出境前往韩国发帖。“有人说郑刚可能是坐朋友的私人飞机出行,所以不受法院的限制消费令约束,这是完全法盲的说法,你们拿法院的限制令当儿戏吗。”
罗永浩还称:“我被限制消费的时候,很长时间都是开着房车全中国出差的,其实很多商界的老流氓老油子都有偷偷违法坐飞机的灰色办法,也有要帮我解决坐飞机问题的,都被我婉言谢绝了,我丢不起那人。”
晚些时候,罗永浩对举报内容进行了强硬回应:“疑似非法出境的郑刚,在韩国发帖诬陷我偷税漏税的帖子上了热搜,这次立案后,大概率够给郑刚判刑了。”
据悉,郑刚与罗永浩的矛盾由来已久,主要围绕锤子科技的1500万元借款纠纷展开,涉及借款利息争议、股权回购争议及网络舆论冲突。
据锤子科技股权信息显示,郑刚创立的紫辉创投共计持有锤子科技10.08%的股份,认缴出资额均显示已经实缴。郑刚创立的紫辉创投曾参与锤子科技的天使轮和B轮融资。郑刚曾多次宣称,其投资对罗永浩的投资规模超过2亿元。在2019年,锤子科技逐渐陷入债务纠纷走向停产,其创始人罗永浩也因此背上了巨额债务,曾一度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锤子科技倒闭后,双方就债务方案谈崩,多次在网上互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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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江苏爱信律师事务所汤磊律师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如果郑刚举报属实,罗永浩作为实际控制人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可能面临刑事追诉;若郑刚举报不实,则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甚至需承担刑事责任。
汤磊表示,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企业已经注销,税务机关仍可向清算义务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等责任主体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另外,根据刑法规定,逃税罪是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即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需承担刑事责任。若相关公司被认定构成逃税罪,罗永浩作为实际控制人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可能面临刑事追诉。如果郑刚举报不实,是不是属于诬告或诽谤,可刑事追责?
汤磊表示,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3款明确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款规定。”如果郑刚基于合理怀疑或掌握部分线索而举报,即使最终查实罗永浩及相关公司不构成偷税漏税,则属于错告,一般不构成诬告陷害罪。不过,即便郑刚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若郑刚在举报中捏造事实并公开传播造成较大影响,导致罗永浩社会评价降低,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如果影响范围大,罗永浩有权提起刑事自诉,追究郑某诽谤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据了解,郑刚与罗永浩的矛盾由来已久,主要围绕锤子科技的1500万元借款纠纷展开,涉及借款利息争议、股权回购争议等。2023年1月,郑刚发文炮轰罗永浩拖死锤子、不懂感恩,之后又多次公开指责。2024年8月,罗永浩称将起诉郑刚,公司已完成相关证据和材料的取证。随后罗永浩还发布了万字长文,详细表述了事件始末。罗永浩称郑刚混淆事实,将紫辉借给锤子的1500万元说成是用房子抵押借的钱,致使公众认为罗永浩个人赖账,他还强调这笔钱原来还是双方协商同意要做债转股的钱。2025年6月,郑刚公布二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郑刚主张锤子科技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被法院支持。
来 源:现代快报、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王 淼
校 对:张晓燕
值班主任:张 勇
值班编审:刘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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