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9月28日电(记者夏晓伦)“近年来,民营企业创新正由应用创新、模式创新加快向原创性、前沿性领域拓展,研发投入更大、周期更长、风险更高。”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张凌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张凌翔认为,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正不断完善,提高政策与民营企业创新需求的适配性,将有利于解决当前民营企业在资源获取、融资模式、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等环节存在的挑战。

一是创新资源配置应与民营企业创新需求更加适配。张凌翔认为,应进一步落实公平准入和公平竞争要求,科技计划、政府采购和重大项目更多依据技术能力和创新水平配置资源。合理降低使用成本,促进人才、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顺畅流动。

二是金融支持方式应与科技创新周期更加适配。张凌翔认为,应进一步完善科技企业融资评价体系,提高研发能力、知识产权、技术团队、订单质量和市场前景等指标权重。增加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供给,推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与银行信贷形成接续支持,减少企业因短期融资压力压缩长期研发投入。

三是科研组织方式应与民营企业创新优势更加适配。张凌翔认为,在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建立更加开放的技术需求征集和项目遴选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或深度参与重大科技任务。围绕产业链共性技术和“卡点”问题,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使企业更多参与技术需求提出、研发组织和成果应用,提高科研攻关与产业需求的衔接效率。

四是成果转化政策应与新技术市场成长规律更加适配。张凌翔认为,应完善技术验证、中试和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产业支持政策应更多依据技术先进性、市场前景和产业链带动能力,减少简单追求投资规模和产能扩张,引导企业在具有比较优势的细分领域持续创新。

张凌翔表示,总体看,激发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当前关键已不仅是政策支持“有没有”,更在于支持机制与创新规律“合不合”。应围绕创新资源、金融期限、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四个方面提高政策适配性,把民营企业市场敏感、机制灵活、转化效率较高的优势更充分转化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