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帮教师提升教学水平的培训,没想到,反倒变成一桩烦心事。
近日,引发争议的“广西南丹县教师强制自费培训”事件迎来通报:培训不收费,但要求教师自行承担交通食宿费的做法不合规,已督促整改。部分学校对于参训教师的调课安排不及时、不科学,已要求及时优化培训安排。
说实话,提升教学能力,是教师职业的常态要求,也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明确安排。一个县愿意拿出经费,排出时间做这件事,初衷是好的。
真正出问题的,不是培训,而是这项好事在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被办成了负担。
而是不是负担,标准其实就一句话:它是让教师多学了一点,还是让教师多担了一点。
通报说得很清楚,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话是真的,但培训的成本有两块:容易看得见的培训费,和容易看不见的路费、住宿费。第一块免了,第二块却转到了教师身上。县教育局给出的理由是考虑到参训学员绝大部分在县城区有住房且临近周末,故未统一安排食宿。
这个理由里,藏着两个问题。
一是拿多数人的情况决定全部待遇。287人培训,221人有房,就意味着不需要安排食宿了吗?如此,账面上省了钱,工作上少了事,人心上却丢了秤。
二是临近周末这个理由,把因果讲反了。周五下午半天培训,再加上部分教师长达几十上百公里的通程,搭进去的可能是下班时间,更该给足保障,不能反倒成了不安排食宿的依据。
对一个乡镇教师来说,这背后是一笔实打实的支出,也是一份难说出口的委屈。委屈在于,培训得越多,掏得越多。
此外,不少一线教师面对培训的烦恼,不止是差旅开销,还有一个很现实的痛点:调课。
这次通报也点出这个问题:要求下达了学校,但任务照样甩到教师个人头上,毕竟,培训是上面要求,上课是教学任务,两头都是硬约束,只有教师最好拿捏。
当培训成为课自己调,食宿费自己掏,休息还得搭进去的负担,难免引发不满。
说到底,培训的目标是提升,不是折腾。这个道理,教育系统自己最清楚。
一项让人带着委屈去听的培训,效果一定打折扣。花的是财政的钱,占的是上课的时间,最后如果只换来当事人的抵触,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
但愿,通报过后,能多一点换位思考,让好事真正落地,而不是压在一线教师身上的一块砖。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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