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新闻,上海开始明确商业地产到期后,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续期。

要缴纳多少钱呢?

按上海的新规,官方会公布 一个基准的地价,跟项目的运营情况挂钩,最低可以按基准地价的70%收。

上海全市划分11个等级,按用途核定基准楼面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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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级核心商圈,即便享70%折扣,单价仍高达25669元/㎡。一间100㎡ 商铺一次性长周期续期需补缴约256万元。而该区域普通商铺市场均价普遍在10万元/㎡左右,100㎡总价约1000万元,这意味着土地续期成本至少占到房产总市值的四分之一。

第10级商业基准地价仅2230元/㎡,按70%折扣计算,100㎡商铺补缴仅约15万元。

这事情对于买了公寓或者商铺的个人来说,简直是噩梦,因为大家在买资产的时候从来没想过40年后应该如何,没想到这么快就来要钱了,而且这价格还真不便宜。

商住本来就没人买了,这几个月的价格更是崩盘式下跌。

可能有人会问,既然商业地产开始续租了,那么住宅是不是也快了?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要澄清两个概念。

一个是房产税,一个是土地出让金。

房产税是资产税,就是你持有这个资产,所以要给国家交税。

但土地出让金就比较奇葩,宪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但是国家又希望市场来投资房产,所以就想了个通过出租土地的方法来收钱。

那么租期到了,比如商业地产的40年,或者住宅的70年,你还想用就得继续交钱。或者国家不想给你用了,你交再多钱都不行。

然而按照现行规定,计入房产税的"房产原值"必须包含地价,也就是说房产税已经包括了土地出让金,所以租期内(比如70年),你还想收房产税就涉嫌重复收税,法理上是说不通的。

这个问题严重到什么程度?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有代表专门提交建议要求解决,财政部2017年作出书面答复。而答复的口径是——两税"在开征目的、调节作用和征收方式等方面都有所区别",实际上维持了现状。

简单地说,17年那会,财政部也没想好怎么处理,就一直拖着。

直到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期限五年;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未纳入房地产税立法;2025 / 2026,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均未提及;2025.10,"十五五"规划建议全文公布,"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彻底消失——此前"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连续三个五年规划都写了;2026.3,财政部再次表态,年内不具备扩大试点条件。

到今年10月,5年试点时间就要结束,官方没有任何说法。

毕竟这几年社会变化太大,21年房产税试点的时候,房价还在高位,所以国家想着从土地财政往房产税过渡。

没想到房价拉稀速度之快,导致社会连裤子都没来得及脱,就已经兜不住了,现在谁敢提房产税,房地产原地爆炸给你看。

还有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房屋维修基金,如今也不了了之。

政府收不到钱,和社会是否发生动乱,孰轻孰重,这个道理它们还是明白的。

所以我反复强调,经济下行,对普通人来说,其实是好事,想象一下,如果这5年房价没怎么跌,一直高位横盘,房产税是铁定要落实的,它才不会管你是否重复收税。

现在这鸟样就没人敢收,甚至提都不敢提。

但是商业地产又是另一码事,因为商业地产的核心不是居住,而是盈利。既然你能通过商业地产赚钱,那么它到期后,补缴土地出让金续期也无可厚非。

至于你买了公寓自住,却没能盈利,只能说自认倒霉了,赶紧出手算了。

我觉得吧,只要经济维持现状,没有出现明显好转的情况下,住宅的房产税/补缴土地出让金最终的形态,会以租金的形式展现出来。

比如你的房子就是自住,估计这钱也不太会收;但是一旦房子有出租,往租金里面扣税来代替房产税是大概率事件。

简单地说,谁赚钱,谁就出钱,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无论商业还是个人,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