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深圳部分新建住宅小区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且未规划满足居民需求的停放区域,导致电动车外溢至小区周边路边,人行道被大量占用,行人和骑车人被迫绕行机动车道。该市民呼吁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小区规划,从小区内部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问题。

对此,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日前回应称,新建住宅小区规划阶段已按相关标准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已建成小区红线内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由建设单位或物业统筹,红线外市政人行道停放由交通主管部门管理。

事实上,深圳部分小区因电动自行车“禁入令”引发的矛盾并非个例。奥一新闻此前已关注到,部分小区管理方式从“管”转向“禁”,由此引发社区摩擦与民生痛点,并推出专题报道《回家被拦,有娃受伤!深圳多小区因一份“禁入令”陷两难,如何解?》《别让小区矛盾挤占城市路权!专家:深圳这项治理需长效规章闭环》。

回家被拦,有娃受伤!深圳多小区因一份“禁入令”陷两难,如何解?

别让小区矛盾挤占城市路权!专家:深圳这项治理需长效规章闭环

市民反映

现行小区无规划电动车停放区域

导致周边人行道被电动车占满

记者关注到有市民反映,当前部分新建住宅小区在规划时不允许电动自行车进入,也未设置满足居民需求的停放区域。

该市民认为,部分小区只求红线内环境整洁,却将电动车停放压力转移至小区外路边,导致周边人行道被电动车占满,行人和骑车人被迫走上机动车道,既影响通行,也存在安全隐患。其希望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小区规划,从小区内部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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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回应

新建小区已按标准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

已建成小区红线内外由其他单位管理

针对市民反映的新建小区电动车不让进、未规划满足居民需求的电动车停放位置、电动车违停人行道等问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日前回应称,该局高度重视,并作出说明: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在核发新建的住宅小区规划手续阶段,充分落实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相关规划配建指标的通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相关条款,按照项目性质及规模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

二、对于已建成多年小区,红线内非机动车停靠区域划线、标识、秩序管理属于空间利用与物业管理范畴,由建设单位或物业结合小区实际统筹设置;同时小区红线外市政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由交通主管部门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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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蔡诗妍

封面图源:IC photo

编辑:蔡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