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花全款买了套房,一直没住,某天心血来潮去看了一眼——好家伙,毛坯变精装了,里面还住着个陌生人,而且一住就是4年。
这事儿听着像段子,但真真切切发生在湖北黄石。
全款买房留作婚房,6年后推开门傻了
2015年,黄石市民万某经过资格审核,全款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他打算留给孩子当婚房,收了钥匙就没动过。
6年后的2021年10月,万某去查看房子。门一开,当场愣住:原本毛坯的房子被装修一新,家具家电齐全,一个叫方某的人住得舒舒服服。
更离谱的是,万某查购房合同才发现,方某手里也有一份合同——签的日期比他还早两年,倒签到了2013年。
怎么回事?售房方"一房两卖"。
万某2015年签的合同是真的,方某那份是卖方跟方某串通好后倒签的。卖方明知道房子已经卖给了万某,转头又卖给了一个根本没有经适房购房资格的方某。
协商无果,万某把卖方和方某一并告上法庭。
法院判了:腾退、自担装修损失、付占用费
黄石中院审理后认定:卖方明知房屋已售出,仍然卖给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方某,双方还故意把合同日期倒签至2013年,构成恶意串通。方某的购房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方某腾退房屋,装修损失自行承担,还要向万某支付房屋占用费。
案件今年8月最终落槌。万某总算拿回了房子,但前后折腾了将近3年。
核心问题:违法成本太低
这件事的核心,不在方某贪不贪,而在卖方的违法成本太低。
一房二卖,刑法里写了合同诈骗罪,最高能判无期徒刑。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一房两卖的案子被定性为"民事纠纷",赔点钱了事。违法成本跟获得的利润比起来,九牛一毛。
经济适用房的管理也存在漏洞。这类房子有严格的申购资格审核,但售出之后的跟踪管理几乎是空白。万某的房子从2015年到2021年被人占用,6年间没有任何部门发现异常。
换个角度想,如果不是万某2021年偶然去看房,这套房子可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被方某住下去了。房子登记在万某名下,物业、社区、房管部门,没有一个环节发出过预警。
再说说方某。一个没有经适房购房资格的人,能跟卖方联手倒签合同买到房,本身就说明审核机制形同虚设。方某住了4年,装修花了钱,最后被判腾退、自担装修损失、还要付占用费。看似赢了的是万某,但方某付出的代价也远不及他4年"免费住房"获得的收益。
这事最荒诞的地方在于:受害者万某花了6年时间、打了两场官司才拿回本就属于自己的房子。而始作俑者呢?公开报道里没有提到任何刑事处罚。
买房人的心酸,谁懂?
一套全款买的房子,空了6年,被陌生人住了4年,打了3年官司才要回来。万某赢了,但这个"赢"字写满了心酸。
买房对大多数中国家庭来说,是掏空六个钱包的人生大事。如果连"全款买房"都不能保证房子是自己的,普通人的安全感从何而来?
你觉得一房二卖的开发商该承担什么责任?欢迎评论区聊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