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9月28日消息,据国家能源局通报,东北能源监管局对辽宁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该电力企业存在未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要求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最终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这一处罚也体现了能源监管部门对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合规性的严格要求。
信息类别具体内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辽宁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北监能罚决字〔2026〕34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事由电力企业未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报告的处罚内容罚款5万元整失信行为事项其他有关事项失信行为处罚标准其他处罚执行情况正常执行处罚机关东北能源监管局处罚日期2026年09月23日
除处罚信息外,天眼查还披露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详情。辽宁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9月30日,法定代表人付涛,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参保人数268人,注册资本60340万人民币,注册资本6034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北工业园区,注册地址为100-499人。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36204万元人民币2012-06-112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40%24136万元人民币2010-10-25
本次东北能源监管局针对辽宁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是电力安全监管链条向隐患治理制度落地环节延伸的典型监管动作。针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失或情况未按要求报送行为开出的5万元罚单,并非普通合规警示,而是直指电力生产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合规红线,倒逼涉事国有控股发电企业补全内部安全管控的制度短板。在电力生产安全监管持续向全流程穿透的背景下,此类处罚进一步明确了发电企业隐患闭环管理的法定责任,为全行业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规避系统性运行风险划定了刚性合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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