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出生仅19天的小童(化名)在咸阳美悦湾月子中心遭护工辛某拍打后背七八次,造成背部大面积瘀青。此后,孩子在咸阳彩虹医院被诊断出急性呼吸衰竭、多灶性脑出血、局灶性大脑损伤等11项病症。
监控视频拍下辛某拍打小童的画面
2023年9月12日,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对辛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近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让这起已过去近三年的案件有了新的走向。
法院认为辛某自2023年8月27日起对小童存在长期、持续性的伤害,情节恶劣,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刑事犯罪,驳回原告民事起诉,将案卷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法院查明“长期、持续性的伤害”
案卷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2023年9月12日,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秦公(渭)行罚决字〔2023〕1304号)。决定书载明:违法行为人辛某,女,27岁,1996年12月8日出生。现查明,2023年9月8日21时许,辛某在秦都区滨河西路美域西湖美悦湾月子会所上班期间,因婴儿小童吐奶、啼哭,辛某在照顾小童的过程中,用右手在小童后背用力拍打七八次,造成小童后背淤青。
监控拍下辛某疑似掐小童画面
以上事实有辛某询问笔录、小童母亲侯女士询问笔录、小童受伤照片、监控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辛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执行期限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7日。被处罚人辛某于2023年9月12日签字确认。
2026年9月10日,秦都区法院作出(2025)陕0402民初10110号民事裁定书,披露了更多此前未公开的案情细节。
裁定书显示,原告小童、侯女士于2025年11月7日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纠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陕西美悦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辛某赔偿各项损失暂计144643.7元,其中包括医疗费31216.8元、护理费52038.7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等,残疾赔偿金及后续康复治疗费以鉴定结论为准。
法院经查询案发前后监控视频后认定,自2023年8月27日起,辛某对小童存在“长期、持续性的伤害”,情节恶劣,且造成原告小童相应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辛某作为负有看护职责的主体,其行为涉嫌《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刑事犯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院认为,本案所涉基础事实已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本案案卷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中,虐待行为持续时间长短和手段是认定“情节恶劣”的重要因素。
裁定书同时明确,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经生效刑事裁判认定不构成犯罪,当事人可就相关民事权益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小童被拍打(监控视频截图)
更多监控细节曝光
孩子三年后评估达到自闭症切截点
9月28日,小童母亲侯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已无法联系辛某,对方“微信已经把我删除了”。红星新闻记者获得双方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23年9月10日是双方最后一次对话。侯女士询问辛某,“你确定咱娃在你护理期间是没有发生坠落碰擦的情况?”辛某回复表示:“平常喂完奶我都会把娃放在婴儿车内,所以真的不会有坠落碰擦之类的问题。”11月6日,侯女士再次发送信息后,发现已被对方删除。
侯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了事发后辛某的道歉视频,其称事发当日上班前“家里有些事情,心情不好,没有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她还对《华商报》解释,当时发现孩子有呛奶征兆,“想赶紧把小童嘴里的奶拍出来,可能用的力度有点大。”
侯女士则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她拿到的监控显示,辛某实施伤害行为时,孩子“80%到90%的情况下是没有哭的”,“她施暴的过程都是很隐蔽,掐脖子时垫着毛巾掐,转身的时候就开始掐”。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了部分监控现场视频。
2023年8月28日凌晨3点4分,辛某在走廊抱孩子时,突然用力拍打孩子,监控中随即传来孩子大哭声音。
2023年9月1日晚8点35分,辛某在走廊抱孩子时,再次用力拍打孩子,孩子哭闹声在监控中明显。
2023年9月3日晚7点6分,辛某在照看哭闹的孩子时,将手伸进包单内,本就在哭闹的孩子,哭泣声音随即更大,四肢使劲在空中挥舞。
2023年9月4日清晨6点28分,辛某给孩子缠裹包被时,在孩子没有哭闹的情况下,用双手掐小孩腿部附近,监控中随即传来孩子大哭的声音。
河南省儿童医院2026年6月17日出具的多项评估报告显示,小童的发育商(DQ)多项处于边缘或迟缓状态——语言DQ为57,精细动作DQ为68,适应性DQ为75,大运动DQ为84。ADOS评估报告中,“沟通+社会互动总分”为12分,达到自闭症切截点。
门诊病历记载:“患儿1个月大时因在月子中心脱离家长监护、由月子中心负责照护期间出现喷射性呕吐”。初步印象包括“创伤性闭合性硬膜外血肿后;感觉统合障碍;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童年孤独症?”
家属称联系不上辛某
月子中心负责人婉拒采访
侯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他们无法联系上辛某,此前一审开庭时还因此无法送达传票而推迟开庭。美悦湾月子中心负责人刘先生此前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会配合法院、警方等部门的调查,尊重司法和调查结果。
侯女士说,她的诉求是,“第一,希望给到我一个公平的结论;第二,希望有专家医院能为孩子的后续健康保驾护航”。她称,孩子现在睡觉时会抱着她的头入睡,“走一步都不行”。
此前民事诉讼中,秦都区法院曾委托北京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对小童的成伤机制、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该中心以“被鉴定人年幼”为由不予受理。侯女士称,向其他鉴定机构提交的鉴定申请,同样未获受理。
侯女士表示,目前她希望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阶段通过法医鉴定厘清因果关系。
截至发稿时,红星新闻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目前该案相关材料的移送程序尚未完成。
9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咸阳美悦湾月子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
编辑 郭宇 审核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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