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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了文号为云市监临沧处罚〔2026〕6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碧丽源沧源茶业有限公司沧源县茶厂的多项违法食品生产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涉及生产场所不合规、擅自变更生产通道、贮存过期食品以及违规使用其他企业标签等多项违法事实。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临沧处罚〔2026〕60号 当事人名称碧丽源沧源茶业有限公司沧源县茶厂 处罚机关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09月23日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内容1.对当事人生产场所设施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擅自变更车间物流通道、库存贮存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给予警告。2. 对当事人使用其他企业厂名且预先印制生产日期的食品标签的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主要违法事实

经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碧丽源沧源茶业有限公司沧源县茶厂共存在四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生产场所设施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具体表现为生产车间更衣室洗手台无水、洗手设施完全失效,更衣室出口门被茶叶完全封堵遮挡,生产车间地面、天花板存在多处破损孔洞,无法满足食品生产的环境与设施要求;二是擅自变更车间功能布局,将内包装车间原物流口改为人员通道,允许生产人员随意进出,同时外包装车间被大量茶叶占用,无法正常投入使用,违反了食品生产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三是包材库存放大量带有其他企业厂名、且已经预先印制好生产日期的食品标签,其中包括标注生产日期为20260429-08的65里林间茶标识,以及标注生产日期为2026/05/15的有机普洱茶生茶外包装标;四是成品库货架存放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按要求进行显著标示、单独存放与处理。

调查过程

2026年7月2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茶叶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前往当事茶厂现场检查,在该厂相关负责人陪同下对生产车间、仓储库房、产品展示区等区域逐一排查,现场发现上述四项违法问题。

2026年7月6日,经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批准,对该案正式立案调查。2026年7月9日、7月29日,执法部门先后两次对当事人授权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对上述四项违法行为均予以承认。本次调查中,因无法查实超过保质期茶叶的实际销售情况、涉事违规标签的实际使用情况,最终未能认定当事人的违法所得。2026年7月22日,该案调查终结。

调查期间,执法部门通过制作现场笔录、提取营业执照与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制作询问笔录、出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等方式固定了全部涉案证据,依法扣押了当事人库存的超过保质期食品。2026年9月4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与依据,同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法定权利,截至处罚作出前,当事人未提交陈述、申辩申请。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生产场所设施不符合要求、擅自变更车间功能布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关于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工艺的相关要求;存放使用带有其他企业厂名且预先印制生产日期的食品标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关于生产经营者对标签内容负责的规定;库存存放超过保质期食品未按要求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考虑到当事人属于首次违法,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承认错误,第一时间完成了问题整改,未造成明显社会危害后果,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作出减轻行政处罚:一是对生产场所设施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擅自变更车间物流通道、库存贮存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给予警告;二是对使用其他企业厂名且预先印制生产日期食品标签的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

按照公示要求,本次行政处罚信息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对外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2月14日,公示期满后当事人可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

天眼查数据显示,碧丽源沧源茶业有限公司沧源县茶厂成立日期2008年7月23日,法定代表人向桂英,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参保人数26人,注册地址为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乡。

点评分析
本次处罚暴露出我方茶厂日常食品生产合规管理存在明显疏漏,生产设施维护、车间布局管控、仓储管理及标签使用等环节均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规范要求。本次违规虽未造成严重危害,但也给品牌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后续我们将全面完成整改,筑牢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