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更加注重提质兴业利民,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摘自“十五五”规划纲要
初夏清晨,河南省罗山县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林叠翠,朱鹮翩跹。
护林员青山镇青山村村民易振立正背着工具包,沿山路巡护。“一天不上山看一看,心里就空落落的,总觉得不踏实。”易振立拍了拍手上的土,目光望向整片山林。
这片山林,承载着厚重的红色记忆。1934年,红二十五军从罗山何家冲出发,踏上长征路。九十余载岁月流转,昔日浸染热血的革命老区,如今已经蝶变成为生机盎然的生态宝地——这里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朱鹮的首个迁地保护基地,74种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在此栖息。
易振立的人生转折,就在这片山林田间。
2023年2月,为防鸟啄庄稼,易振立在田边私自架了粘网。几天后,易振立发现网上粘到了11只鸟。这些鸟大多为“三有”保护鸟类,其中一只,还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头鸺鹠。
看着网中失去生机的飞鸟,易振立内心满是懊悔与惶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一五一十交代了来龙去脉。
案子到了罗山县人民法院。法官们犯起了难——判刑不难,可判了刑,被破坏的生态怎么办?群众的观念怎么转?
承办法官张鑫反复研读案卷材料,逐字逐句梳理案件细节。她发现一个情节:易振立曾对民警说,这些鸟儿他大多都不认识,要知道这么金贵,他也不会架网——当事人并非知法犯法,而是典型的不懂法。
为精准把握案情,张鑫和综合审判庭庭长胡汉青一合计,决定去村里跑一趟。一圈走下来,情况更清楚了:易振立在村里是个老实人,农闲还帮着邻里修修补补。架网那事,在村里不算稀罕,不少人家都这么干过。
“问题出在根上,群众不知道这些鸟是保护动物,更没意识到这事犯法。得想个法子让大家的观念都转过来。”胡汉青对张鑫说。
回法院的路上,两人路过了红二十五军的出发地何家冲。想到那里红军在墙上写下的宣传标语,两人有了主意:“有了,让易振立像长征时的宣传员一样,让普法‘宣传’走到哪搞到哪!”
不久之后,判决出来了:结合易振立自首、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罗山法院最终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同时判令其在三个月内完成500个小时的生态保护义务服务,并公开赔礼道歉。
判决一出,不少村民心生疑惑:“犯了错不坐牢,500个小时上山干活有啥用?”
很快,答案来了。易振立穿着印有“董寨志愿服务”的红色马甲,跟着保护区工作人员,清鸟网、投食物、巡山路、发传单,一点一点学。“刚开始觉得丢人,村里人看我的眼神都不一样。”易振立坦言内心的煎熬。
这场特殊的普法“宣传”,也悄然改变了山村的风气。村里主动问护鸟知识的人多了,闲着的旧网具一件件被收了起来,越来越多的村民加入到了这场普法“宣传”中来。
“十五五”开局之年,罗山法院打造“大别拥翠,法护鹮乡”党建融合品牌,推出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恢复性司法措施,联合林业、环保等十余家单位建立协同机制,7处司法保护基地陆续设立,董寨朱鹮野外种群从最初的17只繁衍至700余只,连续两年自然繁殖破百只。更让人欣喜的是,这套基层生态司法保护经验作为全国县级典型,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上亮相,向世界讲述了中国县域的生态保护故事。
“罗山法院以司法守护绿水青山,让老区人民共享生态保护红利,持续走好新时代生态保护长征路,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了鲜活基层智慧。”河南省人大代表、罗山县义工协会会长汪焰炜评价。(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来 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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