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看到一位老兵留言,看完心里很有感触。
这位老同志64岁,年轻的时候参军入伍,在部队入了党,退伍之后回到农村生活。听身边熟人说,退伍军人可以领优抚补助,党员另外还有补贴,两份待遇可以一起享受。于是他准备好了各类证件,高高兴兴来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打算申请两项待遇。
工作人员核对档案和相关政策之后告诉他,并不是两项待遇可以简单叠加发放,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老人当时心里很难接受,自己当过兵,又是老党员,两份身份都是真实的,为什么不能够两份补助一起领取。回家之后一直琢磨这件事,甚至怀疑政策是不是没有落实到位。
其实,和这位老兵有一样想法的人并不少。最近各地陆续公布最新优抚补助标准,网上各种说法到处流传。有人传言只要是退伍党员,就能够双重领钱;有人说入党越早补助越高;还有短视频讲,只要党龄满50年,国家每个月固定发放补贴。
不少老兵听信这些传言,来回跑办事大厅,准备一大堆材料,最后申请没有通过,白白耗费时间和精力。
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这件事讲透彻。哪些待遇可以享受,哪些说法并不属实,办理业务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流程怎么走,高频误区都有哪些。家里有退伍老兵,或者身边有当过兵的党员亲友,建议认真看完,也可以收藏转发,少走弯路。
首先先说最核心的原则:党员身份,并不会自动增加退役军人优抚补助 。
很多人把两套政策混在了一起。退役军人抚恤、生活补助,归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认定、按时发放;党员相关生活补贴、党内帮扶,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落实。两套政策归属不同主管部门,并不是同时拥有两种身份,补助就可以直接相加。
当然,党员老兵同样可以依法享受各项优待,只是要分不同情况看待,不能一概而论。
第一种情况:新中国成立之前入党的老兵 。
针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还有没有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党组织设有专项生活补贴,根据入党时期不同,执行对应的标准。
但是如果这名老同志同时符合优抚对象条件,正在领取复员军人定期补助、参战补助、带病回乡补助。按照国家文件规定,不再执行老党员全额生活补贴,每年只发放600元党员生活补贴,不能够两份全额叠加领取 。
举一个情景例子。老王1948年在部队入党,退伍回乡之后没有正式离退休待遇,他既是建国前入党老党员,同时又属于在乡复员军人。复员军人定期补助标准更高,那么老王继续领取复员军人优抚补助,党组织这边只发放每年600元党员生活补贴,不会再发放全额老党员补贴。
反过来,如果这位退伍老兵,并不属于国家规定优抚对象,没有参战、没有带病回乡,只是一名普通退伍人员。那么党组织的老党员补贴,就可以按照政策标准正常申请享受。
第二种情况:新中国成立以后入党的退伍军人,也是绝大多数老兵所处的情况。
在这里先澄清一条流传很广的网络传言:全国层面没有统一政策,党龄满50周年,就按月发放现金补助 。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全国统一的,只要党龄达到50周年,本人一贯表现良好,就可以按程序申领纪念章,这属于一项政治荣誉。至于慰问金,主要来源于地方党费,部分地区会在春节、七一开展走访,发放一次性慰问金。是否发放、发放金额,各个市县标准并不一样,并不是全国统一按月发放的普惠补助,千万不要把传言当成硬性政策前去申请。
建国之后入党的退役军人,能不能享受优抚相关补助,只看退役军人自身条件,和党员身份没有直接关联。
简单说:能不能申领参战参试补助,要看有没有官方认定参战参试身份;能不能申领带病回乡补助,要看服役期间档案是否留有患病原始记录;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要看入伍时间、户籍情况,有没有领取职工养老金。这些待遇审核,只核查服役档案相关材料,本人是否是党员不会改变认定结果。
讲到这里很多战友会问,难道党员老兵就没有任何倾斜优待吗?当然不是。
荣誉类、公共服务类、节日慰问优待不受叠加规则限制,可以正常享受。
立功方面:如果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并且本人属于参战参试、带病回乡、在乡复员军人这类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可以按照政策规定对优抚补助予以增发。普通退伍人员没有定期抚恤补助的,不涉及补助增发。
优待证申领:无论是不是党员,只要符合申领条件,都可以正常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持证之后可以享受国有景区游览、市内公共交通、医疗机构优先就诊等相关优待政策,创业就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住房申请同等条件予以照顾,这些公共优待不受党员身份影响。
节日走访慰问:逢春节、八一、七一,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及社区党支部,会对老党员、退伍老兵开展走访慰问,发放慰问品或者慰问金。走访慰问属于关怀性质,不属于长期按月发放的抚恤补助,二者性质不一样,互不冲突。
困难帮扶救助:如果老兵家庭确实存在生活困难,因为重病、意外造成较重负担,可以向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同时也可以向所在党支部申请党内帮扶救助。两项救助可以分别提交申请,帮扶救助一事一议,不等于每月固定发放待遇。
接下来把几类优抚待遇申领条件、办理流程梳理清楚,大家可以对照自身实际情况参考。
第一类:残疾军人抚恤金
申领条件: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完成残疾等级评定,档案手续齐全。退役之后需要及时办理抚恤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渠道: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伍相关材料、伤残评定手续,前往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申请。基层初审之后上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认定,审核通过,抚恤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账户。
第二类: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定期生活补助
申领条件:档案当中存有参战参试原始记载,完成身份认定,本人没有领取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
办理渠道: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书面申请,调取服役档案进行核查,认定完成之后,次月起开始发放补助。
第三类: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申领条件:仅限义务兵、初级士官,服役期间患上慢性病,退伍档案或者部队医院留有原始证明材料,退伍回乡之后病情持续,家庭生活存在困难,没有离退休工资收入。并不是退伍之后生病就能够申请,重点看服役期间留存的原始档案记录。即便战友可以出具证言,也只能作为参考,不能够替代档案原始记载作为认定依据 。
第四类: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申领条件:1954年11月之后入伍,年满60周岁;属于政策界定范围内农村籍退役士兵,没有享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补助核算按照实际服役年限计算,服役几年,就对应执行相应补助标准。一旦开始领取职工养老金,按照政策应当停发该项待遇,二者不能同时享受 。
在这里提醒各位战友,申请所有优抚待遇,最重要依据就是个人服役档案。业务部门主要依靠档案原始文字记载开展认定。退伍证可以作为辅助证明;退伍证丢失也不等于失去资格,可以申请调取档案核实情况。
下面盘点五个高频误区,很多老兵都踩过坑,建议记清楚。
误区一:当过兵,又是党员,到年龄补助会自动到账,不需要自己申请。
优抚相关补助全部执行个人申请制度,不会主动把补助打到银行卡上。即便国家已经公布最新标准,如果本人没有主动提交申请材料,没有完成审核认定,不会自动纳入发放名单。千万不要只在家等候,避免错过办理时机。
误区二:户口迁到外地之后,优抚待遇直接作废。
如果只是长期在外地居住,户口并没有迁出,只需要按规定每年完成生存核验,待遇不受影响。如果户籍迁出原户籍地,需要及时到原户籍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优抚关系转出,再到新户籍地接续业务,办理完成之后继续发放待遇,不要不打招呼直接迁移户口,这样会造成补助暂停发放。
误区三:只要办好优待证,就一定能够领到每月现金补助。
优待证是一张身份凭证,代表退役军人信息完成登记建档,不等于自动取得补助申领资格。想要领取定期现金补助,还需要单独提交申请,经过核查、认定整套流程。很多老兵办好优待证之后坐等补助到账,结果迟迟没有消息,就是混淆两件事情。
误区四:档案没有记载,找战友出具书面证明,就可以直接办理参战、带病回乡认定。
战友证言只能够作为参考线索,不能替代档案、部队医院出具的原始正式材料,单凭证言一般无法完成认定,不要抱有过高期待,以免希望落空。
误区五:优抚待遇办理下来以后,以后什么都不用管,可以永久领取。
各地每年都会开展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需要本人配合完成核验,没有按时确认,待遇会暂时停发。如果优抚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抚恤优待按规定中止;刑满释放之后,可以按照政策申请恢复待遇。如果有人伪造档案、编造虚假材料骗取补助,一经查实,需要退回已经领取钱款,还会承担相应责任,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今天把政策掰开揉碎讲清楚,是真心希望各位老兵少跑冤枉路。曾经把青春献给国防,理应得到社会尊重,但是各项政策都有着明确边界。网上短视频当中博眼球的传言真假混杂,不要轻易轻信。自己拿不准的时候,最稳妥的方式,直接前往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所在党支部当面咨询,工作人员结合档案和本人情况,给出准确答复。
想问一问大家:身边有没有亲友遇到过优抚政策理解偏差这类情况?关于退伍老兵党员相关待遇,大家还有哪些想要了解的问题,欢迎评论区理性留言一起交流。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政策科普解读,不作为办理业务法定依据,各项待遇申领、认定以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党组织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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