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9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19人的案子。
首犯张守玉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跟他一起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他的弟弟张守刚,以及其他16名同案人员。
这起案子有一个特别之处:它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日照中院一审宣判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同时也是山东省扫黑办重点挂牌督办案件。
但真正让这个案子与普通人的生活贴得最近的,是它的起点——一个卖水果的地方。
1999年:海曲西路上的老果品市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是从1999年开始的。
1999年以来,被告人张守玉、张守刚、张守志三兄弟承包了日照市海曲西路的老果品市场,纠集被告人王权、苏延彬等人"站场子"。
"站场子"这三个字,是这份判决里最直白的一处。
它的意思并不复杂:有人在场子里站着,让商户知道该往哪儿搬。
手段,法院认定的四个词是——恐吓、殴打、威胁、拦截。
目的只有一个:强迫其他果品市场的商户到海曲西路的老果品市场经营。
这不是抽象的危害。对一个推着三轮车卖水果的人来说,能不能在某个市场里摆摊,就是一家人一年的收入。而当"去哪里摆摊"不再由他自己决定时,他其实已经失去了议价的能力。
2000年10月28日:中医院门诊楼前的一声枪响
事情的升级,发生在市场之外。
据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后来的审理查明:这张氏兄弟的市场与李某(已劳教)承包的八村果品市场,因争揽商户发生了矛盾。李某随后找到董延亮(已判决)寻求保护。
2000年10月28日下午,董延亮纠集他人殴打并非法拘禁张氏兄弟手下人员;张氏兄弟一方随即纠集多人携带片刀、钢管乘坐出租车前往,双方在日照市中医院门诊楼前殴斗,并发生枪战。
关于这一次的具体经过,本文不作展开。只需要知道一件事:这件事发生的地点是医院。
法院后来的定性,给这一天定下了位置——以此为标志性事件,以张守玉为组织者、领导者,张守刚及张守志为领导者,于德强、王权、刘刚、张守芳、张善木、张守峰等人为积极参加者,庞向阳、刘磊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确立。
一句"以此为标志性事件",说明这一天之前和之后,性质变了。
在此之前,是几家市场抢商户;在此之后,是一方确立了对一个行业的支配。
法院最终认定,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聚众斗殴、强迫交易、非法买卖、邮寄枪支、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骗取贷款、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等,并利用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称霸一方。
受影响的行业,法院写得很具体:日照市城区的水果、猪肉、蔬菜批发以及岚山区的干海货批发。
水果、猪肉、蔬菜、干海货——这四个词,加在一起就是一个城市的菜篮子。
2005年与2007年:生意是怎么做大的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通报里,把这个组织的扩张路径讲得很清楚,一共是三步。
第一步是积累。在老果品市场完成原始积累之后,张守玉等人先后收购日照市方鑫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日照市东港区金阳农贸有限公司、经营山东安东卫水产物流有限公司,进一步扩充经济实力。
法院把这个环节概括为"以黑护商":通过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大肆聚敛钱财。
第二步是维系。法院查明,这个组织将部分非法获利专门用在以下几处:购买作案工具镐把、配备统一服装,承担在违法犯罪活动中受伤的组织成员的医疗费,为组织成员购买车辆,看望并为因犯罪被判刑的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为涉嫌刑事犯罪的组织成员提供资金进行和解。
这一条特别值得细看。犯罪在这里已经不是临时行为,而是一门有成本核算、有后勤保障的"生意"。有人受伤,组织出医药费;有人进去坐牢,组织照顾家人;有人被抓了,组织出钱撮合私下和解。这套安排在告诉每一个成员:跟着干不吃亏。
第三步是结果。法院认定,这个组织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在水果、猪肉、蔬菜、干海货等行业内形成垄断或产生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9年7月19日:19个人的刑期
接下来是判决。
张守玉: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12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守刚:以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16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20年:最后一个兄弟
三兄弟里的老三,在这轮判决里是缺席的。
张守志的名字在2019年那份判决书里带着两个字——"在逃"。他早在2003年6月就已退出这个组织,之后长期潜逃。
2020年1月17日,负案在逃的张守志被抓获归案。
同年10月30日上午,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对他作出一审宣判:以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那天的宣判现场,有10余名人大代表及部分群众到场旁听。
从1999年承包老果品市场,到2020年最后一个兄弟被判刑,这个过程走了二十一年。
这个案子最值得说的一点,其实是它的"小"。
它不是矿山,不是港口,不是动辄上亿的工程。它是一车水果、一头猪、一把青菜、一箱干海货。正因为如此,它离普通人最近,也最容易被容忍——毕竟,一个市场里有人"说了算",在很多年里是很多人默认的常态。
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往往就是这种"默认"。当一条街的人都习惯了有人敢打敢骂说了算,习惯了报警没用,习惯了换个地方摆摊,非法控制就慢慢固化成了秩序。
这个案子被彻底打掉,靠的是三件事同时发力。
一是"打"。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行霸""市霸"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这个案子作为山东省扫黑办重点挂牌督办案件,最终由日照中院一审19人。
二是"打财断血"。据中国长安网报道,判决生效后,日照市东港区加大对财产刑的执行力度,已执行到位财产金额7.9亿余元,彻底摧毁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对一个靠市场和组织成员共同牟利的犯罪结构来说,把钱追干净,才是真正切断它复活的可能。
三是保民生。这个案子还牵出了一个后续难题:被依法查扣的经营性资产,是日照市最大的农产品综合交易批发市场。据齐鲁晚报报道,日照市为此探索了"四步工作法",依法稳妥处置涉案的金阳农贸市场,做到市场经营不断、资产有效监管、局面持续稳定。
这一条最容易被忽略,却最见功夫。把一个黑恶组织连根拔掉,如果老百姓第二天买不到菜,那不是成功。真正的成功是:市场照常开秤,商户照常进货,只是再也没有人来"站场子"了。
202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把打财断血、行业整治、基层组织把关这些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做法上升为法律条文,明确了对行业领域内有组织犯罪的预防和治理要求。
从1999年那个被迫搬家的水果摊主,到今天照常热闹的农贸市场,中间隔了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里最重要的一件事,是让每一个在市场里做生意的人都明白:摊位该怎么摆,价格该怎么谈,由你自己说了算。
你所在的城市,有没有过那种"某个市场里有人说了算"的年月?后来是怎么变的?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本文素材来源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中国长安网、齐鲁晚报等公开报道。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