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那些年算不算数,被除名后军龄认定这件事,得掰开揉碎说清楚

老张最近遇上一件烦心事。他早年当过兵,退伍后进了企业,后来因为一些缘故被单位除了名。如今临近退休,他去查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发现当年那段当兵的年限并没有被算进去。他跑去问,得到的答复是“被除名了,之前的不算”。老张心里憋屈:当兵那几年,风吹日晒站岗放哨,怎么说不算就不算了?

这个问题其实困扰着不少人。要把它理清楚,得先弄明白一个关键概念,叫“视同缴费年限”。简单说,在社保制度全面建立个人缴费之前,一个人符合规定的连续工作年头,虽然没有实际往账户里交过钱,但计算退休待遇时,可以当作已经交过了。军龄恰恰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类。按照相关规定,退役人员服现役的年限,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是视同缴费年限的,要和后来实际缴费的年限合并在一起计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那么问题出在哪儿呢?出在“被除名”这三个字上。

有一种说法流传很广,认为只要是被单位除名或者自动离职的,之前的工作年限就一笔勾销,不能算作连续工龄,自然也不能视同缴费年限。这个说法的依据,来源于一份多年前的复函精神,其中提到受过开除处分的,工作年限要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算。但这里有个微妙的区别:开除和除名,并不是一回事。开除带有更重的处分意味,而除名,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只是因为旷工或者不辞而别,性质上并不完全等同。

正是这个区别,让事情有了回旋的余地。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计算问题,曾有专门的复函作出过答复,其核心意思是:如果只是除名,而不是开除公职,那么情况应当区别对待。换句话说,被除名,并不意味着之前的军龄就必然跟着一起“清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现实中,不同地方在处理这件事时,尺度并不完全一致。有的地方严格执行“除名即中断”的口径,把除名前的所有年限,包括军龄,都挡在认定门槛之外。而有的地方则更注重区分情况,尤其是将军龄单独拎出来看待,认为军龄是基于服役事实产生的,有其独立性,不应简单地因为后续的劳动关系变动而被一笔抹掉。

这种差异,让不少和老张情况类似的人感到困惑。有人去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军龄应该可以认定,需要提供退伍证明等材料去申请。也有人得到的回复是直接拒绝,理由就是除名前的年限不予认可。同一个问题,不同的结果,关键往往就在于当地社保经办部门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如果遇到军龄认定被卡住的情况,有几件事是可以做的。首先,材料要备齐。退伍证、入伍登记表、服役期间的档案记录,这些都是证明军龄的铁证。如果退伍证遗失了,得想办法去补办或者开具相关证明。其次,要弄清楚被“除名”的具体原因和当时的处理文件。档案里有没有明确的除名决定,这个决定的性质是什么,对于后续的认定非常关键。最后,如果沟通不畅,可以尝试通过正规渠道反映情况,或者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看看有没有申辩的空间。

说到底,服役的那段岁月,是实打实的付出。军龄视同缴费年限这个政策安排,本身就是对这份付出的一种认可和尊重。被单位除名,固然是职业生涯中的一个挫折,但这个挫折是否应该追溯到把当兵的历史也一并否定,是值得仔细掂量的。政策的执行,既要有刚性,也需要一些温度,需要把具体的人和具体的事分开来看,把军龄的特殊性和普通工龄的连续性分开来看。对于有过类似经历的人来说,搞清楚自己的权益边界在哪里,然后有理有据地去争取,比闷在心里叹气要管用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