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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月3日,中共温岭县委召开镇反工作会议,贯彻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和中共中央1950年10月10日《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成立县镇反指挥部,制定“镇反”工作计划。

随后,召开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和部署镇反工作。会后,在全县范围掀起一个全党动员、全民发动、声势浩大的“镇反”运动。至6月,镇反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全县抓捕各类反革命分子2493名,狠狠地打击了恶霸和土匪的势力。

7月13日,温岭贯彻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执行“谨慎收缩”的方针,“镇反”运动转入休整阶段,集中精力处理积案。

7月中旬开始训练队伍、总结经验。下旬成立温岭县清理积案委员会,由县长、县公安局长兼任正副主任,委员5人。

选择横峰乡作为清案工作的试点乡,总结出三条经验:一、审议积案工作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与群众运动相结合;二、议案要坚持法律原则和听取群众意见两不偏;三、既要向群众调查取证又要发动苦主控诉。

然后全县仿效横峰,迅速铺开,经7、8、9三个月,共计清理积案585件。至10月26日积案基本清理完毕。

1951年11月,转入“中期镇反”,分前后两个阶段进行:前阶段,从是月至翌年7月,打击的重点仍然是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等四类反革命分子,共逮捕908名。

后阶段,1952年7月至1953年1月,以取缔反动会道门为重点。7月着手调查摸底,共收集打击对象材料294宗。8月底已全面掌握了一贯道、同善社、济公坛、黄极教、五公会组织始末。

一贯道在1945年至1949年间从上海、路桥、天台、岱山等地传入温岭。有孔孟教、观音教、济公教、弥勒教、老母教五个派系。

设有泽国新桥头光新坛、桥东明德社、泽国光复社、长屿智德坛、上莫树德坛、箬横正德坛、新河进德坛、箫家桥红楼坛、新河北门董家新堂、东洋荣德坛等65个坛(内10个总坛、18个分坛、37个家坛)。分布在4个区、30个乡(镇)。有道首103名,道徒1726名。

分布在城关、莞渭、横峰、石桥、照洋、大溪、部渎、泽国、三株松、桥伍、新河南门、塘下、镇海、横泾、蔡洋、新街、箬横、大路毛、温岭街、沙山塘、青屿、辛田、淋头、虎头山等地,道首73名,道徒842名。同善社同时操纵大刀会组织。

济公坛在1934年从路桥、金清传入。设有城关小南门外仁慈善社、东门外聚义慈善社、泽国乐善社、石塘仰善社、淋川感化坛、箬横善济坛、温峤道德研究社、东洋济公社、松门本相善社等4个坛堂、8个分坛,大都由军政头目担任社长。下设四部、十二宫,共有道首66名,道徒2044名。

皇极教于1906年从临海传入太平。先后建立泽国前炉善济堂、箬横南街口善庆堂、松门善音堂、大溪翁岙普珠堂、新河董家新堂、城关南门普堂、淋川仁慈堂、桃夏明善堂等13个堂,堂内设有堂主。共有道首31名,道徒208名。

五公会于1943年从乐清雁荡传入温岭街东岳庙,蔓延到桐山、琛山五家,大球中保、沙山下楼、江厦湖家、湖雾斗门(今属乐清)、横峰;从玉环传入横山白石、岙环。全县设立8个庙堂。有修师以上道首42名,道首徒735名。

1952年9月7日,温岭县成立取缔反动会道门指挥部,由县长、县公安局长兼任正副指挥,下设城关、泽国、新河指挥分部暨第一、第二、第三登记处。

11月7日,温岭县人民政府颁发公字第4950号《布告》,明令一贯道、同善社、济公坛、黄极教、五公会系反动组织,依法予以取缔。

命令登记对象:一贯道坛为以上或相等于家坛主以上、同善社天恩以上者、济公坛坛主以上者、黄极教六位以上者,或相当于上述道首的办道人员。

9~17日,有405名道首向登记处登记。

继而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分别召开村(居)干部会、群众会、妇女会以及家属座谈会等大小会议2654次,受教育达472133人(次)。12月17日,查封全部坛堂。

根据“打击惩办少数反动道首,教育改造一般道首,对广大被骗会众,只要声明退道一律不究”的政策,召开62次退道大会,有3698名会众声明退道,755名个别声明退道;逮捕反动道门头子51名,管制46名,从宽处理197名。

1953年1月,转入“三期镇反”,着重搜捕漏网和追捕外逃反革命分子。在沿海、内河水上地区开展镇反,至同年6月22日基本结束,计逮捕反革命分子28名。

在“镇反”中,深入广泛发动群众。据统计,召开群众大会612次,受教育达1318727人(次);就地召开公审大会562次,参加旁听群众有218547人(次),苦主登台控诉反革命分子罪行达18061人(次);召开“讲理斗争”大会2142次,到会群众有6241673人(次),有6183人(次)上台斗争反革命分子。

在镇反运动中,始终坚持执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政策,集中打击那些罪大恶极、为人民群众所痛恨的反革命首恶分子。

在逮捕、管教的4281名反革命分子中,有土匪3066名,占71.61%;恶霸360名,占8.4%;特务56名,占1.3%;反动党团骨干分子191名,占4.46%;反动会道门头子97名,占2.26%;其他反革命分子511名,占11.93%。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3067名,占71.65%;管制937名,占21.88%;从宽释放277名,占6.47%。

1953年6月22日,镇反运动基本结束。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镇压反革命彻底地区的判定标准,批准手续和报告内容规定》,10月6日组成“镇反判定”工作组,分8批赴各乡(镇),按照省定的“镇反判定”标准,进行“镇反判定”工作。

在全县136个乡(镇)中,判定镇反彻底的有115个乡(镇),占84.55%;基本彻底的有18个乡(镇),占13.23%;不彻底的有3个乡(镇),占2.22%。同时,对判定不彻底的乡(镇)进行镇反补课工作,至翌年8月5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