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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车孝银因船舶进出相关特殊管控水域时未落实安全航行要求的违法行为,被海事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指向涉事船舶在进出港口、锚地,或是通过桥区水域、通航密集区等重点管控区域过程中,未按规定加强瞭望、保持安全航速,违反了海上航行安全的法定操作规范。

本次处罚决定为对车孝银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其海事航行相关信用记录,对后续其相关海事业务办理、航行资质核验等环节产生合规警示作用。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车孝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02*******821X 违法案由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042000466-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29 作出处罚机关杨浦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行政相对人为车孝银,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在进出港口、锚地以及通过桥区水域、通航船舶密集区等各类重点管控航行区域时,未履行加强瞭望、保持安全航速的法定航行义务,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466-1-1,监管部门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402*******821X,作出本次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醒所有航行相关主体,在途经各类高风险、高管控等级的水域时,必须严格落实航行安全操作规范,主动防范各类海上通航安全隐患。

事件点评
本次杨浦海事局对涉事主体车孝银作出4000元罚款的海事行政处罚,事由为船舶在重点管控通航水域航行时未落实瞭望要求、未保持安全航速。该处罚严格依据现行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作出,将督促涉事航运相关主体强化航行合规意识,严格遵守重点水域航行操作规范,规避同类通航违法风险,切实保障海上航行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