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9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陕西省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025年末,陕西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914万人,占总人口23.22%,65岁及以上老年人640万人,占比16.26%,两项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四五”以来,陕西省统筹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政策制度层面,颁布全省首部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发布26项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配套出台30余份政策文件、15项省级地方标准。服务供给层面,建成18个全国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示范县(区),全省养老机构达到873家,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总床位达24.2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66.83%;累计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3万户,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民生保障层面,今年以来为656.13万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78.85亿元,为424.2万7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4.68亿元,为15.4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8亿元;核销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2.91亿元。
据介绍,出台《实施意见》,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迭代升级的关键举措,对破解养老领域堵点难点、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意见》共明确19条政策举措,分为改革攻坚破障碍、提质发展补短板、要素保障强支撑三个方面。第一方面,聚焦改革攻坚,破解体制机制堵点,推进四项重点改革,健全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协同发力,深化医养康养融合机制改革,落实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改革。第二方面,聚焦提质发展,补齐供给体系短板,明确三项措施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保障,丰富老年精神文化供给。第三方面,聚焦要素保障,夯实长远发展根基,从四个方面构建全链条支撑体系,优化设施空间布局,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建强专业人才队伍,加快智慧养老建设。
据了解,国庆前夕,陕西省将开展“金秋银龄、旅居养老季”活动,对在陕西旅居3天以上的老年人,实施每天30-50元不等的消费补贴,激活全省老年人旅居市场。
下一步,陕西将全力推动《实施意见》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切实把省委、省政府的民生关怀送到广大老年人身边,奋力谱写陕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责任编辑:任行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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