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江苏证监局披露针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柯利达)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公司2020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170282.02万元,存在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重大遗漏及虚假记载等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最终对公司及5名相关责任人合计处以2950万元罚款,其中实控人、董事长顾益明个人被罚1620万元,同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违法事实核心细节
经监管部门查明,柯利达控股股东柯利达集团、实控人顾益明均属于公司关联方。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柯利达及其子公司柯华盛城市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在无真实业务支撑的情况下,以劳务或工程预付款名义,通过中间方划转资金至柯利达集团、顾益明账户,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各年度占用发生额及余额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均处于较高水平:
统计周期资金占用发生额(万元)当期期末资金占用余额(万元)发生额占当期净资产比例余额占当期净资产比例2020年27.61%2021年51.90%2022年66.05%2023年037.94%2024年015.02%2025年1-6月014.86%
后续柯利达在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与实际完全不符,谎称2023年仅发生1.7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年末余额仅为490.33万元利息,且关联方已在2024年底前归还全部占用资金。直至2026年4月22日,关联方才全额归还所有占用资金及对应利息,柯利达才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2023年以来的资金占用及归还情况。
监管部门认定,柯利达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既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也未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占用数据,导致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同时2024年年报、2025年半年报披露内容虚假,构成信息披露违法情形。
责任认定与处罚结果
监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履职情况逐一界定:顾益明作为时任董事长、实控人,直接组织实施资金占用并指使公司进行虚假信息披露;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孙振华全程知悉并配合资金占用事项;时任监事、柯利达集团财务部负责人朱怡知悉部分占用事项并参与后续资金划拨;时任董事、柯利达集团执行董事顾龙棣应当知悉部分占用事项,上述四人均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总经理鲁崇明未对资金异常保持合理谨慎,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针对两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江苏证监局分别作出处罚后合并执行,最终处罚明细如下:
当事人身份合并处罚结果柯利达上市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罚款900万元顾益明实控人、时任董事长给予警告,合计罚款1620万元,同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孙振华时任董事、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合计罚款380万元顾龙棣时任董事、柯利达集团执行董事给予警告,合计罚款380万元朱怡时任监事、柯利达集团财务部负责人给予警告,合计罚款350万元鲁崇明时任董事、总经理给予警告,合计罚款210万元
江苏证监局指出,顾益明组织实施资金占用、指使公司信披违法的情节严重,因此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内其不得在任何证券经营、服务机构从事相关业务,也不得担任任何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目前所有当事人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将罚款全额缴入国库,相关主体若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及诉讼期间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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